沈勃貪賄徙梁州案

沈勃貪賄徙梁州案,此案發生於劉宋明帝泰始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勃貪賄徙梁州案
  • 發生年代:劉宋明帝
  • 涉及人物:沈勃
  • 出處:《宋書·沈演之傳附子勃傳》
案件詳情
劉宋明帝泰始年間,沈勃任太子右衛率,加給事中。當時劉宋正與北魏爭奪淮北四州,兵力不足。明帝派遣就勃回老家吳興郡招募兵員。但沈勃卻利用這一時機,大肆收受賄賂,貪贓狼藉,明帝聞訊大怒,命主管官吏嚴加追查,下了一道詔書說:“沈勃輒聽募將,委役還私,托注病叛,遂有數百,周旋門生,競受財貨,少者至萬,多者千金,考計贓物,二百餘萬,便宜明罰敕法,以正典刑。可徙勃西陲,令一思愆悔。”沈勃就這樣被流徙到了梁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