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汾陽市城鄉建設局
- 地區:汾陽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汾陽市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
(三)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村鎮規劃工作,編制和實施全市城鎮體系、村鎮體系規劃;參與指導城市總體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開發區規劃和編制;參與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四)依據《建築法》指導和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準入清出、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擬定全市工程施工、建築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工程諮詢、市政公用行業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參與全市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設前期工作;組織管理全市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全市限額以上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建設工業產品的槓場準入、準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的有關工作。
(五)貫徹執行招投標的有關法規、政策;負責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認定全市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
(六)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全國統一的經濟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七)負責城市供水、節水、排水、供氣、供熱、公共客運(含計程車)、城市道路、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參與城市防洪的有關工作:指導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監察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使用。
(八)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及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村鎮建設管理的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小城鎮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主管全市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村鎮基礎設施和村容鎮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綜合配套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它房改資金的政策指導和監督使用;指導和管理全市城鎮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編制全市住宅建設發展規劃;規範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國家安居工程)的建設;負責全市商品房預(銷)售經營、登記管理以及國有土地上的所有房產交易: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和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物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負責組織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負責全市建築行業資質、市政公用行業和房地產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十二)擬定全市建設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指導全市建設行業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工作。承擔全市建築行業勞動保險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扒執行資格的管理;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機關會務、文印、文秘、檔案、印鑑、信訪、。財務、宣教、法治、勞資、保密、安全,資產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和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全市建設系統綜合治理、信息工作。
(二)城鄉規劃管理股
負責全市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城鎮發展戰略、城市規劃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村鎮建設及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小城鎮發展戰略和村鎮建設管理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核發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查城市規劃區內新增用地的建設項目;指導和管理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三)城鄉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市城鄉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工作,負責全市城鄉供水、節水、改水、排水、供氣、供熱、公交、客運、路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公用事業管理工作。參與城市防洪有關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項目和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工作;參與擬定城市建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鄉監察工作,負責市政公用企事業資質管理工作。
(四)房地產業管理股
負責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負責擬定全市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的中長期規劃和科技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並指早實施;負責全市城鎮住宅建設、房屋拆遷;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房屋產權產籍、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危房改造、危房鑑定,依法保護產權單位以及產權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制定各項房改政策和配套辦法,參與安居工程建設;指導全市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五)建築管理股
負責全市建築業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施工、招標、質監、監理、設計、勘察工作:擬定全市建築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全市建築市場;負責對規範建設市場各方主體市場行為以及建築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建築工程質量、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的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認定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負責監督管理市管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和施工許可證的審批;負責工程竣工驗收項目的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建設工業產品的市場準入、準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建築行業勞動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全國統一經濟定額;負責擬定工程造價管理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指導發布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的調整係數;組織對全市建築經濟活動的分析與評價,參與重大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勝利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