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縣三江鎮人民政府

汶川縣三江鎮人民政府,為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汶川縣三江鎮人民政府
  • 所屬部門: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四川省阿壩州汶川縣
主要職責,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領導,抓好基層黨建。
(二)統籌經濟發展,實施鄉村振興。
(三)組織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
(四)領導基層治理,維護社會治安。
(五)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職能轉變。

事業單位

(一)便民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宣傳並貫徹落實政務服務、農民工服務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便民服務體系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最佳化辦事流程,擬訂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各項工作。負責便民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協助派駐到鎮部門的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進駐視窗事宜。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點業務工作。牽頭負責外出務工人員聯絡、農民工輸出、培訓、維權、回引及返鄉創業服務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級)。 
(二)社會事業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負責教育、科學、衛生健康、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服務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擁軍優屬、優撫幫扶、走訪慰問、信訪接待、權益保障等退役軍人服務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
(三)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綜合服務中心。宣傳並貫徹落實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文化、旅遊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基層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服務工作,做好理論宣講、教育服務、文化服務、科技服務、健康服務、法律服務、志願服務等工作。擬訂年度公益性文化項目實施計畫,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娛體育活動和宣傳文化陣地建設。負責對鄉村文化、文藝、體育等活動的指導、協調和宣傳工作。擬訂旅遊發展項目實施計畫,搞好旅遊發展等服務工作。負責廣播影視設施設備維護、信息上報等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電視“村村通”、廣播“村村響”、無線數位電視工程建設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 
(四)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鄉村振興工作中心)。宣傳並貫徹落實涉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農業、林業、水利、漁業、畜牧業、農業機械等技術、品種、機具等的示範、推廣,負責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等服務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建設、農產品及相關生產資料和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技術性工作。負責林業、農業苗情、災害、病蟲害和動物疫病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承擔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發展、林業生產、農業機械管理、水產發展、農林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預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務工作。負責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體制改革、農村土地承包、扶貧開發和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鄉道、村道建設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鄉道、村道的養護、路域環境整治及村道的路政管理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

人員編制

三江鎮行政編制31名(其中含三江鎮寺廟管理所1名)。其中,核定領導班子職數11名,具體是:黨委書記1名,黨委副書記3名(含鎮長1名、副書記兼任宣傳委員1名、專職維穩副書記1名),人大主席1名,紀委書記1名,組織委員1名,政法委員兼統戰委員1名,副鎮長3名(含副鎮長兼專武部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探索推進鄉鎮“扁平化”管理,統籌領導配備,部分副職領導可兼任黨政綜合辦事機構負責人。
寺廟管理所所長由分管寺廟工作的副職兼任。
機關工勤人員行政工勤編制2名。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鎮黨委、人大主席團、政府、政協的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鎮機關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文秘、檔案管理、黨政印章管理、信息、機要、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群團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流動黨支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等工作。統籌轄區內黨員和流動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和黨費收繳工作,指導村(社區)黨組織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民眾工作。負責本鎮機構編制管理及人才隊伍建設、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維護穩定辦公室(依法治理和民眾工作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武、政法、統戰、信訪、穩定、民宗、民眾、防邪和格線化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法治建設,配合開展調解和幫教管理,承擔轄區內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工作。協助司法機關開展打擊違法犯罪和禁毒、掃黑除惡活動。負責流動人口、外來僧人管理。
負責基層自治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換屆選舉。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國防動員和兵役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參與擬訂鎮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轄區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公共服務資源布局、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及建議。負責經濟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配合開展轄區內經濟結構調整、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旅遊開發、移民搬遷、土地流轉等工作。負責參與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和對轄區內統計工作組織實施。
負責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城鎮管理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生活、生產、經營、農業等污染的監督檢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導轄區內生態農業、牧業建設。
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開發、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宜居鄉村建設。統籌、指導、監管轄區內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等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負責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管理。
負責轄區內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節約用水、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參與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社會事務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宣傳並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教育體育、民政、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就業、社保、醫保、勞動保障、計畫生育、救助、救濟、低保、兒童、老齡、殘疾人等社會事業服務工作。配合武裝部做好徵兵、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國防設施保護等相關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應急體系建設、制度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災等日常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地質災害防治、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應急搶險和應急隊伍建設、管理、培訓、演習以及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儲備、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值守工作。
負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老舊危房安全排查,落實農村老舊住房安全監管和住房安全宣傳引導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日常執法巡查、報告等工作;負責協調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市場監管、文化旅遊、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鎮執法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財政工作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財經紀律;承擔財務收支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政性資金使用監管和財政財務審計,負責村級財務的指導、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編制和執行財政預決算;負責財政會計核算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惠農政策,負責糧食綜合直補兌付工作;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財政債權的清理及追收工作;負責向本級人大報告財政預決算;負責農村改革工作;負責村級資金核撥和監督管理。負責綜合統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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