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池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長江南路紅森大廈B樓16-17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長江南路紅森大廈B樓16-17層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付四九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擬訂城市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審核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劃和經濟政策;擬訂全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與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氛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規範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承擔指導規範全市村鎮規劃和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計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規劃和建設。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管各類房屋建設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九)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供排水、燃氣、市政設施、散裝水泥、新型 材、城市建設檔案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繼續教育、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建設稽查工作。
(十四)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付四九:局長
羅辛平 :黨組書記
余祖平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楊文生 :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文君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江濤 : 黨組成員、市城建重點辦主任
張良浩:二級調研員
張敏: 二級調研員
方學松:池州市建設建材系統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方彬 :四級調研員
尹增發 四級調研員
洪磊: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包可: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2021年5月,被評為安徽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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