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陽區物價局

江陽區物價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陽區物價局
  • 局長:彭良俊
  • 所長:何冬梅
  • 主任:賴大文
領導,主要職能,

領導

彭良俊  局長

主要職能

1、編制我區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全區價格總水平的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措施;參與協調與物價總水平變動相關的決策研究;參與協調生產流通中出現的重大價格問題.
3、制定授權管理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分級管理目錄和管理辦法;按照定價許可權審定、調整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中介服務收費;對強制或指定提供社會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和收費實行管理;對市以上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負責測算、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度審驗工作。
4、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受理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指導鄉鎮物價管理機構的建設和行業價格收費監督,以及社會價格監督。
5、負責全區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監測、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動態和變動趨勢,及時反映市場物價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問題。
6、指導區級各業務主管部門價格管理工作;負責重大價格行為和收費爭議的仲裁;引導和規範經營者自主定價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
7、負責全區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調查分析工作,並向省、市、區有關方面提供調查資料。
8、負責全區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工作的監督管理。
9、負責全區兼職物價人員、企業物價人員、收費單位收費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1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及職責
1、綜合管理股: 股 長 李明瑤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益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收費、部分經營性收費的管理;組織實施收費改革方案及其管理的原則、範圍和辦法;負責落實和監督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調整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按收費管理許可權,會同財政部門審定和調整列名管理的收費標準;負責全區收費許可證的管理和區級部門單位收費許可證的發放,組織實施收費年審,依法清理整頓收費秩序和規範收費行為;監督有關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執行;負責全區各收費單位收費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物價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檔案和政策信息發布工作;督促系統內價格行政執法行為;負責價格學會、政務信息、目標管理、修志物價年鑑和組織業務培訓。
2、工交農價股: 股 長 練智豐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全區價格改革、價格調整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預測價格變動趨勢,提出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和政策調節措施;參與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調整、審批屬於縣區列名管理的商品價格負責落實主要農副產品、農資、中藥材及中成藥、原水及供水價格、主要工業品、能源產品、交通運輸價格(收費)的改革實施方案,及管理的原則、範圍和作價辦法;負責協調與毗鄰縣區重要商品價格的銜接,處理價格爭議。負責全區工業成本調查工作,審核匯總上報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3、物價檢查所: 所 長 何冬梅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受理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指導鄉鎮物價管理機構的建設和行業價格收費監督,以及社會價格監督。
4、價格認證中心: 主 任 賴大文
主要職責: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委託,對其直接辦理的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和仲裁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沒收、追繳物品、糾紛物及無主物品的價格進行估價認證。接受委託對各類有形和無形資產,各種勞務進行價格認定。對各類市場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證認定。接受單位和個人委託,辦理其它涉及價格方面的認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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