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江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國家質檢總局江陰設立的正處級涉外經濟執法部門,負責江陰地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還負責江陰地區強制性產品認證、實驗室和檢驗鑑定機構的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工作的監督管理等,是江陰市首家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行政執法部門。現有在編人員98名,其中研究生學歷28人、本科學歷55人、大專學歷13人,大專以上占總人數的98%。江陰檢驗檢疫局下轄9科1室和兩個辦事處,有通過CNAL認可的化礦產品、紡織產品檢測、動植物檢疫實驗室以及入出境人員健康體檢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單位國家質檢總局
  • 地點江陰
  • 性質:正處級涉外經濟執法部門
檢驗局概況,榮譽稱號,檢疫局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檢驗局概況

近年來,江陰檢驗局緊緊圍繞“嚴把國門、促進發展”這一中心任務,突出工作質量和廉政建設兩個重點,在把關服務、業務改革、內部管理、文明創建等方面有了明顯提高,三個文明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2010年檢驗檢疫出入境貨物52035批次,貨值36.5億美元,連續多年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長率。

榮譽稱號

先後被評為全省檢驗檢疫系統文明單位標兵、江蘇省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文明單位;局黨總支被評為全國質檢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檢務科被團中央和國家質檢總局命名為“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檢驗檢疫系統設在鄉鎮的第一個辦事機構——澄東辦事處被評為全國檢驗檢疫系統首個科級單位示範視窗;連續7年獲江陰市萬人評機關活動優勝單位(其中兩次名列垂直管理單位第一名,兩次第二名)。局黨組五次被江陰市委授予“團結、廉潔、高效、開拓”好班子稱號。並湧現出江陰市十大時代先鋒、江陰市改革開放30年30人、江陰市輝煌“十一五”最具影響力人物和全國質檢系統青年崗位能手、江蘇省“三八紅旗手”、江陰市“十佳勤廉好乾部”,江陰市“十佳崗位成才標兵”等一批先進人物。

檢疫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健康體檢和傳染病監測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發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負責人事、教育培訓、外事、科技、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政治思想工作。
十一、承辦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徐洪剛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全局人事、財務工作。
吳淦新黨組成員、副局長:任局質量管理體系管理者代表,主持全局質量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檢務科、機電化礦檢驗科、認證監管綜合科(含協會辦事處)工作。
朱明道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動植檢科、輕紡檢驗科、澄東辦事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吉富公司工作。
何松濤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江陰港辦事處(含熏蒸隊)、衛檢科(含保健中心)、綜合技術服務中心、保稅物流中心辦事處、商檢公司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工作。
黃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管紀檢監察室工作,分管局黨總支、局工會、人事政工科、鑑定科、對外體系認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工作。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

江陰檢驗檢疫局內設辦公室、檢務科、衛生食品檢驗檢疫科、動植物檢驗檢疫科、輕紡檢驗科、機電化礦檢驗科、鑑定科、人事政工科(監察室)、財務科、認證監管綜合科、綜合技術服務中心。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1.負責安排和協調局日常事務工作;
2.負責組織全局性重要會議、起草重要檔案;
3.負責局機要、保密、文印、收發文、檔案等工作;
4.負責外事工作和牽頭負責接待工作;
5.負責全局綜合協調和信息宣傳工作;
6.負責局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
7.負責局法制工作;
8.負責質量體系中分管職能及其他相關要素的執行;
9. 負責辦公用品、計算機和外圍設備網路設備的採購管理;
10. 協助管理者代表做好局質量目標的監控、局質量體系的日常維護和內審等工作;
11.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檢務科
1、負責除江陰局澄東辦事處、港辦業務以外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計費、簽證、放行工作;
2、負責報檢單據等資料裝訂、裝盒歸檔,對超過保存期限的檢務檔案銷毀;
3、負責流程管理、差錯管理、空白證單和簽證印章管理;
4、負責除江陰局澄東辦事處以外的優惠原產地證和一般產地證的申報、簽發、計費、統計、歸檔和國外退證查詢回復工作;
5、負責除江陰局澄東辦事處以外產地證申報單位的註冊登記、企業調查和複查工作。對產地證申報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以及國家有關產地證工作的政策諮詢、宣傳工作;
6、負責報檢單位和報檢員註冊登記、備案管理、年審、考核和管理,以及檢驗檢疫有關政策諮詢、宣傳工作;
7、負責江陰地區每年全國報檢員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確認、准考證發放,並組織參加考試等工作;
8、負責全局檢驗檢疫證單檢查,檢查結果匯總通報,反饋科室進行分析,採取糾正預防措施;
9、負責對江陰檢驗檢疫局澄東辦事處、港辦和保辦的檢務方面管理和協調;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認證監管綜合科
1.負責本局檢驗檢疫業務綜合協調工作。
2. 負責檢驗檢疫業務統計、上報;
3.負責計算機套用培訓和計算機網路維護等管理,負責對計算機設備選型進行技術指導,及對新購計算機安裝、調試。
4.負責出口產品許可證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註冊登記申請和歸口管理;
5.負責轄區內認證監管業務評審員的推薦和歸口管理等工作;
6.負責協助省局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及無需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檔案的認定工作;
7.負責動植檢定點、註冊登記備案工作;
8. 負責檢測業務分包工作的歸口管理工作;
9. 負責企業分類考核、企業質量監督員的歸口管理工作;
10. 負責全局入境流向單核銷管理;
11. 負責全局科技和標準資料等管理工作;
12. 承擔江蘇檢驗檢疫協會對江陰地區企業的聯絡及其他事項工作;
13. 承辦省局有關處室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動檢科
1.負責從江陰口岸或其它口岸入境,在江陰地區加工、生產、存放並需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管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它應檢物(包括紡織原料)的檢驗檢疫和監管;
2.負責對江陰口岸入境的植物產品實施檢驗檢疫(進境棉花檢疫、進境木材檢驗檢疫、食品檢驗除外);
3.負責對其它口岸入境在江陰地區加工、生產、存放並需實施檢疫監管的植物、植物產品和其它應檢物實施檢疫監管;
4.負責江陰地區出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包括紡織原料)的檢驗檢疫和監管;
5.負責江陰地區出境的動植物檢疫衛生除害處理的監督管理(蘇南碼頭處理庫的監管工作除外);參加對江陰口岸衛生除害處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收集動植物疫情信息,開展江陰地區與動植物檢疫有關的有害生物監測工作;
7.承辦江陰地區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存放單位的註冊登記,並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
8.負責江陰地區與出境動植物檢疫有關的木質包裝、鋪墊材料、裝載容器和其他包裝物的檢疫和檢疫監管;以及與本部門相關業務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江陰口岸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指揮;
10. 負責江陰地區出口食品、化妝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對獲得出口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註冊和登記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11.承辦上級下達的與本部門檢驗檢疫工作質量控制有關的各項任務;
12.負責全局動植物工作的協調與指導;
13.負責本部門設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1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衛檢科
1、負責全局衛生檢疫業務和上級交辦並和衛生檢疫工作有關檢驗檢疫業務的協調和指導;
2、負責江陰口岸傳染病監測和外輪供應公司、出入境貨物儲存場所、國際航行船舶飲用水供應企業以及口岸服務行業的衛生監督工作;
3、負責國內外有關傳染病疫情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承辦江陰口岸傳染病和醫學媒介生物疫情的統計和上報事項;
4、負責江陰口岸有關傳染病個案的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置;
5、負責口岸從業人員、出入境人員的健康證書和國際預防接種證書的簽證以及境外人員健康證明的驗證工作;負責對本局保健中心的日常業務管理工作;
6、負責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衛生檢疫現場查驗和後續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江陰地區屍體、棺柩、骸骨出入境衛生檢疫工作;
8、負責江陰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服務行業和儲存場地衛生許可獲證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江陰地區從事出入境衛生除害處理單位行政許可的初審和年度檢查工作;以及與本部門相關業務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9、根據上級機關指示和當地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協助有關機構開展對江陰地區流通領域進口食品、化妝品的監督檢查工作;
10、協助局領導做好江陰口岸突發公共衛生時間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11.負責本部門設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輕紡科
1、負責對轄區內進出口輕紡商品的法定檢驗;
2、負責按規定要求組織協調對江陰地區非法檢進出口輕紡商品實施抽查檢驗;
3、負責組織協調援外輕紡物資的檢驗;
4、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出口輕紡商品的裝運前檢驗;
5、負責對江陰地區輕紡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包括對出口工業產品生產企業的分類管理、檢驗監管模式的確定、重點進出口商品質量分析的撰寫、企業內部質量監督員的培訓管理、質量許可的後續監管;
6、對澄東辦的輕紡檢監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機電化礦科
1、負責江陰地區的進出口機電儀、成套設備、化礦產品、油品、金屬材料等商品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江陰地區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的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實施江陰地區職責範圍內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和後續監管,負責出口、轉口機電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4、負責職責範圍內援外物資檢驗的管理工作;
5、負責對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商品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對主管商品實施封識和標誌管理;
7、負責江陰地區本科主管商品質量監督員的管理,參與江陰地區出口機電產品質量許可證的有關工作;
8、負責分管範圍的非法檢商品的抽查工作;
9、負責化工檢測實驗室的日常運作和管理;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鑑定科
1、負責江陰地區的出口危險品包裝、食品包裝和一般商品包裝的性能檢驗,出口危險品包裝的使用鑑定;
2、負責普通包裝和出口食品包裝備案企業的申請考核和食品包裝企業備案、危險品包裝企業的諮詢、申請受理、材料審核和證書的發放。
3、負責對獲證企業的抽樣送樣及監督管理;
4、負責江陰地區進口機動車輛登檢;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人事政工科(監察室)
1、負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幹部管理和公務員管理等工作;
2、負責歸口管理全局教育培訓和下屬企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等工作;
3、負責勞動工資和有關職工福利工作;
4、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出國(境)政審工作;
6、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7、負責協助黨組抓好全局思想政治工作;
8、負責抓好全局紀檢監察工作;
9、協助總支抓好黨務工作;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財務科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局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等政策、法規、制度;
2.負責擬定本局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規章制度;
3.負責編制本局年度財務收支計畫、資產購置計畫、財務預決算以及報表編制工作;
4.負責江陰地區檢驗檢疫費用的收繳及其票據管理工作;
5.負責本局各項資金、基金、行政經費、工會經費等核算工作;
6.負責本局檢驗檢疫儀器設備購買、報廢等管理工作;
7.負責本局各部門檢測器具的計量管理工作;
8.負責本局財務會計檔案的建檔、管理、移交等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十一、技術服務中心
1.負責檢驗檢疫業務所需的物資採購管理;
2.負責公共設施管理;
3.負責車輛管理;
4.負責工作環境管理;
5.負責牽頭督查各部門的環境安全管理;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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