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12年)

索 引 號:007062845/2013-01200

分類: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機構: 市公安局

發文日期: 2013年04月10日

名 稱: 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12年)

文 號: 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12年)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12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江門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七個部分組成。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江門市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江門市西環路383號,郵編:529000)。
一、工作基本情況
2012年,江門市公安局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我市公安機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權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並召開全市公安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部署,並細化分工,落實責任。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市局成立了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並根據領導職務變動和工作需要,對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人員進行了及時調整。同時,明確各職能單位工作職責,指定了江門公安對外入口網站信息公開欄目的5大項16小項的具體負責單位,要求各單位設立專門的信息公開聯絡人,確保責任到位。經過全局的共同努力,我局初步形成了領導小組統籌部署,宣傳部門協調督導,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三位一體工作格局。
(二)完善最佳化工作規程。我局主動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通過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以制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發展,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市公安局完善了主動公開相關機制和流程,要求各單位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主動公開工作。同時市局根據《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的通知》(江府辦函〔2012〕170號)要求,規範了我局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進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
(三)拓寬公開載體和形式。為方便公眾獲取信息,市公安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多種媒介渠道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進一步提升新聞發布會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及時、準確地發布權威信息;在微博公告專欄即時發布信息公告;根據2011年工作情況,對平安江門網進行了改版,修改完善了信息工作目錄,並做好改版後的維護管理,對於重要政務信息以及市公安局規範性檔案、重大工作部署、專項行動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做到第一時間在網站公開。通過一系列措施,我市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迅速傳播到全社會,讓公眾及時了解了公安機關的重要決策和重大事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有效滿足了廣大公眾的知情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公安局主要通過平安江門網站、公安微博、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2012年,市公安局通過上述渠道實際發布各類信息7000餘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主要涉及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全市治安情況發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務措施等信息。同時,市公安局加大了對安全防範知識方面的宣傳,較好地發揮了宣傳工作對社會治安的預警功能。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一是繼續發揮政務網站核心平台作用。平安江門網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年內我局結合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全市公安機關信息化“服務措施一網辦”建設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了網站的信息公開、網上服務、警民聯繫三大功能,及時公布工作動態、規範性檔案、統計數據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對重大突發社會公共安全和涉警事件,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及時更新公開信息申請表下載、政府信息公開導引、信息檢索、電話系統查詢等相關服務內容,方便公眾及時獲取各類有關公安工作的信息。市公安局各主要業務部門也結合各自業務特點,通過平安江門網站相應的警種頻道公開了大量信息。二是充分公安微博在信息公開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公安微博的“訊媒體”傳播優勢,在“警情播報”的基礎上,開創“微直播”專欄,實時播報各類重要警務活動、網路熱點話題及重大事件。年內先後利用微博開展了“6.26國際禁毒日”、“三打兩建”專項行動現場直播活動,以及颱風“韋森特”登入期間交通路況直播,中秋國慶、元旦春節江門高速路況直播等,受到了廣大網友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好評。通過公安微博的套用,市公安局成功開闢信息公開新渠道,及時發布事實真相,有效引導社情輿論,信息傳播的速度和效率有了顯著提高,也使第一時間發布、主動發布和滾動發布的要求成為工作常態。三是繼續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2012年,市公安局共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7場,及時發布不同時期公安中心工作的訊息。四是根據實際需要最佳化設定公眾查閱點。我局已在信訪辦和出入境、交管等部門對外辦證視窗設定了集中查閱點,認真做好公開信息的送交工作。此外,市公安局還要求各市區公安機關繼續最佳化、調整、增加公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根據工作需要在派出所、辦事視窗等區域設定查閱點,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等資料,並通過公告欄、電子信息屏、專職人員服務等各種方式公開政務信息。五是積極利用傳統媒體的傳播優勢。我局還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及時公開江門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發布警情信息和預防犯罪提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2012年,市公安局在平面媒體發稿2041篇,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較好地服務了社會公眾。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諮詢處理情況
201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項諮詢約17100多人次,其中網站諮詢約200人次,電話諮詢約200人次,電子郵件及QQ線上諮詢700多人次,微博互動諮詢16000人次。內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執法監督、刑事偵查、交通管理、經濟犯罪偵查和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2012年,市公安局政務公開辦安排1名民警承擔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所需費用全部在財政撥付的行政辦公經費中列支。未產生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
根據《廣東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規定:依申請公開應根據統一制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費用,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暫未收到因申請公開方面的申請,暫未收取任何費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市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行政複議申請,也未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
七、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2年,江門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紮實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問題,我局將進一步創新工作理念,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進程。
(一)實現平安南粵下屬的平安江門網與市政府建立的江門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平台的對接。
作為信息公開兩大核心平台的平安江門網和江門市公安局信息公開平台都設有信息公開欄目和信息,但由於客觀原因,網站沒有對接,資源沒有有效整合,不利於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推進。目前我局已在積極籌建開發平安江門網,綜合參考《廣東省公安政務網站績效評估分報告(江門市公安局)》和《江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方案》,對網站項目進行重新研究布局。屆時將進一步完善最佳化信息公開欄目,大大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能效。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
一是要進一步整合工作人員,根據職位變動情況及時調整負責人員。同時細化信息公開分工,落實信息公開責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二是進一步加強工作對接,明確信息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的倒逼機制,由市局紀檢監察部門提前介入,避免因責任不明、消極工作導致的信息漏法、遲法現象。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和依申請公開系統,積極組織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素質和工作水平。
(三)要進一步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一是繼續加強對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在抓好市公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制定工作規劃,繼續推進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適時組織開展全市性的檢查、評議和考核工作。二是要結合督導工作,派出專門人員深入工作一線,了解和掌握各市區、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找準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加大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力度。三是針對我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注意取長補短,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不斷總結積累經驗,切實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