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

《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推進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規〔2024〕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項目有關工作的要求》、《江西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贛府發〔2024〕9號)要求,有序推動江西省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制定的工作方案。

2024年8月,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4年8月
  • 發布單位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文號:贛建城〔2024〕13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贛建城〔2024〕13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江西分行:
《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27日

內容全文

江西省推動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推進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規〔2024〕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項目有關工作的要求》、《江西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贛府發〔2024〕9號)要求,有序推動我省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後,標準引領、有序提升原則,以住宅電梯、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市容環衛、城市生命線工程、建築施工設備、建築節能改造等為重點,加快淘汰落後產品設備,提升安全可靠水平,著力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到2027年,按計畫完成技術落後、不滿足有關標準規範、節能環保不達標設備的更新改造。
二、實施步驟
(一)更新啟動階段。各地按照“三個一邊、三個一批”的原則(邊調查、邊更新、邊儲備,實施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持續推進老化管網改造、老舊小區改造,全面調查城市(含縣城)建成區範圍內的住宅電梯、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市容環衛、城市生命線工程、建築節能改造、建築施工等相關設施設備及其重要部件,並做好項目謀劃儲備。重點調查設施設備的規模與分布、使用年限、目標要求與運行狀況,深入分析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具備維修價值,對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需求進行科學評估和動態更新。
(二)方案制定階段(2024年9-10月)。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牽頭制定當地《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方案》,在前期需求摸底基礎上,明確到2027年的任務目標、責任單位和年度計畫。前期謀劃項目形成AB兩類項目清單作為《實施方案》附屬檔案,A類為安全基礎類項目,需與任務目標對應銜接;B類為發展提升類項目,可結合當地實際動態調整。《實施方案》經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後,與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並抄送各省級主管部門。
(三)推進實施階段(2024年10月-2027年12月)。各級政府、主管部門、企業按照《實施方案》,統籌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老化管網更新改造等工作穩步推進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將以各地A類項目作為重點支持項目。同時按照國家部委要求對各項工作任務進展進行月調度、周監測,並適時進行通報,對目標完成較好城市的B類項目予以提前支持。
(四)成果評估階段(不定期)。各級各部門積極推動我省建築和市政設施設備更新疊代,全程跟蹤工程實施進展情況,全面評估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全面分析技術先進合理性,全力發揮經濟帶動效益。在供水、供氣、污水、垃圾處理、建築節能、施工機械等行業,編制一批配套標準、制定一批配套政策、培植一批龍頭企業、建設一批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先進案例。
三、重點任務
(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堅持政府引導、居民自願,綜合考慮住宅結構條件、居民意願、使用功能、安全經濟等因素,統籌安排、鼓勵引導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按照《江西省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技術標準》《建築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範》及《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等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施工,工程施工不得對原結構安全產生不利影響,確保電梯加裝符合規劃、消防、結構安全及電梯監督檢驗相關要求。鼓勵採取集中連片加裝、採用無障礙電梯、平層入戶方式,適應老齡化需求,實現無障礙通行。同時,應當配備救援通道並保持通暢,便於應急救援人員能夠無阻礙抵達實施緊急操作的位置,以及各層站處。(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二)住宅老舊電梯更新。組織更新改造需求摸底,結合實際開展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引導業主有序實施電梯更新改造。對住宅樓中已辦理使用登記、使用年限長、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高、民眾更新改造意願強烈的電梯進行更新改造。重點對使用年限滿15年以上的住宅老舊電梯進行更新改造,20年以上的住宅老舊電梯進行更新。到2027年,累計報廢更新或大修改造老舊住宅電梯10000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
(三)供水設施設備更新。按照《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範》(GB 55026)、《城市供水系統反恐怖防範要求》(GA 1809)等國家和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衛生規範要求,對影響水質達標、居民正常用水、運行能效達標的取水、制水、調節、調壓工藝設施,二次供水設施設備及老舊破損管道等進行更新改造。鼓勵加裝濁度、余氯、壓力、流量線上檢測設備,實施水廠雙電源改造,建設智慧化水務系統平台。積極推進政府統籌居民二次供水設施更新改造並向城市公共供水企業移交。更新後提升城市供水系統供水安全性與可靠度,實現城市供水量足、質優、壓穩。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降至9%,到2027年,全省更新改造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備800座。(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按照《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範》(GB 55027)、《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等要求,對影響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老舊落後、故障頻繁、能耗偏高的污水處理、污泥處置工藝設施及水泵、鼓風機、污泥處理設備、加藥設備、監測及自控設備、除臭設備、閘閥及各類專用機械以及污水處理廠(站)配套主幹管網、泵站等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改造。更新後提升污水處理廠運行的穩定性,提升運行效率,降低能耗物耗,促進能源資源循環利用和綠色能源推廣套用,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和綠色低碳水平。到2027年,涉及更新改造的城鎮(含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日處理總規模達100萬噸。(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燃氣設施設備更新。按照《燃氣工程項目規範》(GB 55009)等要求,對材質落後、使用年限較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等問題的管道和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包括市政庭院管中運行年限滿20年的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運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隱患的鋼質管道、聚乙烯(PE)管道;運行年限滿20年的立管,運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隱患的立管;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內的儲罐、鋼瓶、裝卸臂、壓縮機、灌裝系統、LPG泵、消防泵、管道、閥門等,以及消防、自控等設施設備。深入開展城市燃氣管道設施“帶病運行”專項治理行動,加快城市老化燃氣管道設施更新改造,提升城市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強智慧燃氣管理平台建設。到2027年,全省更新改造各類老化燃氣管道2000公里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
(六)城市生命線工程建設。在設區市啟動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和實施,開展風險評估和風險清單編制工作。按年度分步驟逐步推動城鎮燃氣、供排水等地下管網、城市老舊橋樑、隧道等完善配套物聯智慧型感知設備加裝和更新,並配套搭建監測物聯網,到2027年,各設區市本級基本搭建完成城市生命線工程主體框架。(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環衛設施設備更新。按照《高耗能落後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及《生活垃圾轉運站運行維護技術標準》(CJJ/T 109)、《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5)等要求,對不能滿足現行能耗、環保、安全等標準要求,以及超出使用壽命的既有生活垃圾轉運和處置設施實施更新改造,包括生活垃圾焚燒流化床改造、煙氣淨化處理、焚燒車間負壓除臭、焚燒發電等設備以及環衛車輛、垃圾分類收集設備、中轉壓縮設備、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設備、可回收物循環利用設備、公廁設備等進行更新。更新後能夠消除安全隱患、淘汰落後工藝,確保設施設備運行安全、穩定、可靠。鼓勵更新購置新能源車輛及智慧型化、無人化環衛機具設備裝備。到2027年,更新改造城市垃圾轉運站200座。(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八)建築施工設備。按照《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範》等規範要求,更新淘汰超過規定使用年限,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損嚴重、技術落後的建築施工工程機械設備,包括挖掘、起重、裝載、混凝土攪拌、升降機、推土機等設備(車輛)。鼓勵更新購置新能源、新技術工程機械設備和智慧型升降機、建築機器人等智慧型建造設備。通過更新改造淘汰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車輛,進一步提高建築施工自動化、信息化、智慧型化運營水平。到2025年,實現建築施工設備使用年限超期預警,禁止應淘汰設備線上辦理備案、使用、安拆等業務。(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九)建築節能改造。按照《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通用規範》(GB55015)等要求,統籌推進熱泵機組、散熱器、冷水機組、家用空調、制冷機房設備及控制系統、外窗(幕牆)、外牆(屋面)保溫、建築照明燈具等更新改造。包括使用年限滿15年的熱泵機組、冷水機,使用年限滿10年的散熱器、外窗(幕牆),使用年限滿8年的家用空調、建築照明燈具,傳熱係數低於建築節能50%標準要求的外牆(屋面),高能耗、低效率的制冷機房,經節能診斷後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且無維修價值的設施設備。探索開展建築節能專項體檢,推動既有建築通過節能改造達到綠色建築標準。鼓勵既有建築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引導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實現建築能耗中電力消費比例超過55%。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較2023年增長235萬平方米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加快行業領域補齊短板、升級換代、提質增效。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市場監督、商務部門要完善推進協調機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梳理更新改造需求清單,組織項目謀劃、儲備和申報,指導做好實施。(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落實資金保障。統籌現有資金渠道,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加大設備更新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現有資金渠道,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利用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工作機制等,爭取信貸資金支持、籌措政策性銀行資金,對於納入國家名單的項目,支持其申請人民銀行設備更新再貸款支持和財政部關於設備更新貸款的貼息支持。進一步發揮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在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中的作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組織開展年度進展跟蹤和評估,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地方在省級相關專項資金安排上適當予以傾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江西分行、國家開發銀行江西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費價機制。各市縣按政策要求動態調整供水、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價格和收費標準。由供水企業負責運行管理的二次加壓調蓄供水設施,其運行維護、修理更新成本計入供水價格,不得另行收費。推動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建設,因地制宜穩妥調整終端銷售價格。(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加強要素保障。加強供水、供氣、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和建築節能改造項目涉及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對不新增土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前期審批手續。(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於10月底前將本地區《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實施方案》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含項目清單,項目清單示例見附屬檔案1);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周監測、月調度的要求及時報送有關進展(報送時間另行通知,報送內容見附屬檔案2)。
本方案根據國家和省級層面政策規定調整進行動態完善。
附屬檔案:
1.xx市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項目清單
2.江西省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及地下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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