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禮陂鎮位於
崇仁縣東南部,與崇仁縣城相距16公里,東靠
許坊鄉,南與
宜黃縣接壤,西與
相山鎮、
桃源鄉相鄰,北與
郭圩鄉交界,崇宜公路穿境而過,距臨八線15公里,地理位置優越,交通十分便利。全鎮版圖面積93.6平方公里,屬半平原丘陵地貌,中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水充沛,光照充足,無霜期長。地形為南高北低,平均海拔高度88.7米,最高點為中華山437.1米,最低點羅家海拔70米。
禮陂鎮自然資源多樣:動物資源有雞、鴨、野豬等;植物資源有杉木、松木、毛竹、蜜梨等;礦產有煤炭、石灰石、片石等;水資源有小(一)型水庫2座,小(二)型水庫6座,山塘水庫85座。旅遊資源豐富,有龍濟古寺、獅子岩和明代古墓群等名勝古蹟。地方特產有罐裝竹筍、蜜梨、獼猴桃等。
全鎮下轄1個居委會,8個村委會,84個村民小組,103個自然村,轄1所中學,7所國小。耕地面積1166公頃,其中水田1010公頃,旱地157公頃。山林面積6484公頃,森林覆蓋率69.3%。
【以產業發展為帶動,推動鄉村振興走深走實】堅持以產業振興帶動鄉村振興,充分利用我鎮1.3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成果,全面改善農業基礎條件,並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穩步發展菸葉等優勢產業,2021年繼續在全鎮範圍內鋪開菸葉種植,面積達1399畝,為全縣最多,實現稅收96餘萬元;深入推進蔬菜、中藥材、麻雞等特色種養業發展,全鎮8個村的村級集體經濟均在10萬元以上。如在洋陂村種植火參果100餘畝,按照“村集體+農戶管護+企業購銷”的發展模式,實現村級集體經濟增收在30萬元以上;在紅星村、晗口村,利用新建的蔬菜大棚項目,引進外來客商和本地能人作為經營主體,種植長條冬瓜、羊肚菌等產業,逐漸構建“一鄉一品”“一村一業”的新格局。穩步推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成立了禮陂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領導小組,從制度上建立統一高效的工作機制;組建鄉村振興工作組5個19人,明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人員和責任。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方面,採取“三線並行”的方式,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幫扶,2021年依程式新增監測對象4戶19人,全鎮脫貧戶及監測戶達到了97戶315人;同時,不減脫貧戶的幫扶力度,持續在就業、產業、健康、教育等政策上予以幫扶,做到脫貧不脫政策,切實鞏固拓展好來之不易的脫貧攻堅成果。
【以環境整治為突破,美麗鄉村建設深入開展】一是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嚴格按照美麗鄉村建設要求,全面完成全鎮25戶以上新農村建設;對標縣裡“雙城同創”要求,發揮黨員幹部模範帶頭作用,對拆危拆臨、亂搭亂建清理等工作實行“一月一調度,一周一通報”,一年來共拆除破舊危房8棟,亂搭亂建27處,約1500餘平方米,清除小廣告、牛皮癬300餘處,並強化後續監管,建立“黨員帶頭、民眾參與、定期評比”的長效管護機制,把建設美麗家園納入村規民約、道德“紅黑榜”範疇,全年共發布道德紅黑榜4期,上榜人數共68人,切實提高了民眾參與的積極性,不斷推動整治工作縱深開展。
二是全面強化集鎮提升建設。健全集鎮管理制度,在集鎮建設上下大力氣整頓,加強執法隊伍日常執法力度,有效地解決了以往特別是趕集日時秩序混亂、環境髒差情況;並在2021年對集鎮主幹道實施了“白改黑”工程,極大地方便了民眾出行,集鎮容貌得到有效提升。積極跑項目、爭資金,在集鎮規劃上想辦法,擬將市場內閒置場所和土地利用起來,規劃打造商住綜合體,目前已邀請第三方公司對集鎮農貿市場改造進行設計。
三是持續深入生態環境保護。緊盯薄弱環節、健全長效機制,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嚴格落實“庫長制”“林長制”,打造“河長制”升級版,帶頭履行“河長”責任。繼續在全鎮範圍內實行封山育林政策、秸稈禁燒工作實行格線化管控,對重點河流進行清淤,推進河道綜合整治。鞏固鎮域8座小(2)型以上水庫退出承包養殖成果,實行人放天養,確保禮陂的藍天碧水。針對2021年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轉辦清單中反映的江西鑫旺機制竹炭廠排放刺激性廢氣問題及縣園區對工業企業排查出涉及的環保問題,切實扛起主體責任,開展全面排查,現已整改到位。
目 錄
第一部分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定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2024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是基層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本區域的服務和管理職責。主要職責是:(一)加強黨的建設;(二)促進經濟發展;(三)組織公共服務;(四)實施綜合管理;(五)維護社會穩定;(六)指導基層自治;(七)動員社會參與;(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九)做好國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定及人員情況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設定黨政內設機構5個,包括:(黨政辦公室、農業農村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下轄2個事業單位:崇仁縣禮陂鎮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扶貧工作站、財政所)、崇仁縣禮陂鎮綜合行政執法隊。
編制人數小計70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3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40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83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63人,包括行政在職人數26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34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自收自支在職人數0人,三支一扶人員2人,基層專崗1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8人,遺屬人數小計2人。
第二部分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2024年單位預算表
【36】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表(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xlsx
第三部分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額為1694.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22.27萬元。財政撥款收入1156.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9.81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其他收入2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820萬元;上年結轉337.9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37.92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支出預算總額為1694.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222.27萬元。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19.8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6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56.2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3.51萬元,資本性支出56萬元;項目支出775.0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491.3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75.0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31.8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7.93萬元;文化旅遊與傳媒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7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7.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90.2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6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6.2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0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285.85萬元;農林水支出144.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073.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5.2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55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和福利支出756.2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6.3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53.1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3.5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68萬元;資本性支出5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3.1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為1156.9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59.81萬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85.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7.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0.63萬元,農林水支出58.07萬元,住房和保障支出65.21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19.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65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56.2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3.51萬元,資本性支出56萬元;項目支出237.1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37.16萬元,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237.16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120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 %。
(七)政府採購情況
2024年單位所屬各單位政府採購總額5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0萬元。(為“0”的內容也應保留,如“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
2024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 無 。
(為“0”的內容也應保留,如“單位共有車輛0輛”)
(九)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項目情況說明
1.單位自有資金項目
(1)項目概述
2023年禮陂鎮其他資金及2024年禮陂鎮代管資金,通過各單位間協作,按時按量完成各級單位間的工作要求,同時也為禮陂鎮基本運轉以及其他運轉工作支出,保障人員專項工作運轉,主要目標是推動禮陂鎮開展各項工作,如日常辦公工作經費、上級交辦的專項工作、基本建設項目、綜合治理、環境整治、農林水利、民政救助等。
(2)立項依據
根據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及政策檔案規定,依照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職能: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以及上級的決定和命令,執行全鎮的社會和經濟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鎮內的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治安、人民調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移民開發、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3)實施主體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
通過對項目的主要內容和配備條件進行調查和分析比較,並對項目完成後可能取得的財務、經濟效益及社會影響進行預測,得出該項目是具有預見性、公正性、可靠性和科學性的。嚴格落實預算安排和單位實際情況,申報項目支出,根據縣檔案規定做好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發展禮陂鎮經濟,促進鄉村振興發展,保障當地經濟民生穩定發展。
(5)實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單位自有資金年度資金總額預算安排200萬元。
2.鄉鎮稅收往來結算資金項目
2024年禮陂鎮鄉鎮物流增值稅稅收結算資金及2024年禮陂鎮鄉鎮其他稅收往來結算資金,通過當地企業繳納相關稅收,促進經濟成長、提高當地企業市場競爭力等方面有著積極的意義,主要為禮陂鎮基本運轉以及其他運轉工作支出,保障基本運轉,推動禮陂鎮開展各項工作,如日常辦公工作經費、上級交辦的專項工作、活動舉辦等。
(1)項目概述
2024年禮陂鎮鄉鎮物流增值稅稅收結算資金及2024年禮陂鎮鄉鎮其他稅收往來結算資金,通過當地企業繳納相關稅收,促進經濟成長、提高當地企業市場競爭力等方面有著積極的意義,主要為禮陂鎮基本運轉以及其他運轉工作支出,保障基本運轉,推動禮陂鎮開展各項工作,如日常辦公工作經費、上級交辦的專項工作、活動舉辦等。
(2)立項依據
根據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及政策檔案規定,依照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職能: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以及上級的決定和命令,執行全鎮的社會和經濟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鎮內的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治安、人民調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移民開發、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3)實施主體
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
(4)實施方案
通過對項目的主要內容和配備條件進行調查和分析比較,並對項目完成後可能取得的財務、經濟效益及社會影響進行預測,得出該項目是具有預見性、公正性、可靠性和科學性的。並且該類型項目近三年預算安排與預算執行評審結果良好,績效評價結果也是達到本級單位的工作要求,2024年度項目預計開展各項運轉、建設項目等工作,將做到月月執行,確保執行進度不落後,到2024年年底將執行效果趨近完成。
(5)實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
鄉鎮稅收往來結算資金年度資金總額預算安排800萬元。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崇仁縣禮陂鎮人民政府“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48.4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此計畫。
公務接待費9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4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費30萬元,比上年增30萬元,主要原因是:計畫採購2台公務用車。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餘: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餘彌補2024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餘:填列2023年全部結轉和結餘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餘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餘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單位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單位實際,參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範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一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九)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十)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十一)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林業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二)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水利方面的支出。
(十三)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扶貧方面的支出。
(十四)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項):反映農村稅費改革後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支出。
(十五)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項):反映農村稅費改革後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支出。
(十六)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