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專項行動方案

《江蘇省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專項行動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決策部署和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堅持節約優先,充分發揮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作用,實現“助保供、提效率、降成本”,保障迎峰度冬度夏電力供應平穩有序和社會經濟平穩運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2022年12月8日,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商務廳、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發布《江蘇省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專項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專項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商務廳、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供電公司:
為深入推進節能降碳,助力迎峰度冬度夏電力供應平穩有序和社會經濟平穩運行,我們制定了《江蘇省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專項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商務廳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決策部署和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堅持節約優先,充分發揮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作用,實現“助保供、提效率、降成本”,保障迎峰度冬度夏電力供應平穩有序和社會經濟平穩運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實施全面節約戰略”要求,牢固樹立“能效是第一能源”理念,強化機制創新和模式創新,綜合採用政策指導、市場引導、技術革新、節能監察、宣傳倡議等方式,深入推進各領域用戶主動最佳化用電行為,全面提高電能利用效率,引導形成全民節約用電、科學用電、有序用電的良好社會風尚,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助力能源電力供應平穩有序。
(二)主要目標
到2023年,在役高效節能電機占比達到20%以上;高效節能變壓器在網運行比例提高10%,當年新增高效節能變壓器占比達到75%以上。
到2025年,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以上,工業能效水平位居全國前列,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較2020年分別下降6%和7%。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用電設施設備能效水平
加快淘汰落後高耗能用電設備,大力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節能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推動電網企業開展在網運行變壓器全面普查,提升在用鍋爐、變壓器、電機、水泵、風機、壓縮機等重點通用設備系統能效水平。針對關鍵共性重點用電環節和系統開展節電診斷,鼓勵用能單位採取契約能源管理等多種方式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力度。市政照明新建項目必須採用節能技術,逐步推動存量項目節能改造。引導城鎮民用建築對照明、空調、電梯等用電設備節電改造,逐步淘汰能耗高、效率低的用電設備。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冰蓄冷等技術在建築領域套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職能部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地職能部門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強節約用電常態管理
組織公共機構制定精細化節約用電管理制度,加強空調、照明、電梯、辦公等設備節電管理,明確專人負責督促檢查。對照明、空調等系統實施最佳化策略控制,提升用電效率。加強捷運站、高鐵站、汽車站、機場等交通場站節電管理,合理最佳化空調溫度和照明開啟數量。完善公交智慧型調度系統,匹配最佳承載力,最佳化公交線路站點設定、車輛配置和班次安排,提升運行效率。嚴格控制超高能耗、超大規模、過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媒體牆、燈光秀等景觀照明項目建設運行。鼓勵城鄉居民使用節能燈具和家電,合理減少大功率電器使用頻次。(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完善用能線上監測體系
深化重點用能企業能耗線上監測系統建設,升級和完善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實施能源動態監測、控制和最佳化管理,提升企業用電管理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最佳化完善全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平台和建築能耗監測平台,擴大監測終端安裝套用範圍,分級分類採集公共機構用電消費數據,實現建築用電科學運營和高效監管,助力管理節能和技術節能決策。推動將重要區域以及在重要單體建(構)築物設定的景觀照明和路燈照明分級納入集中管理,實現“統一調配、逐級管控、分路有效”,降低景觀與市政照明總體用電負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節能監察和計量審查力度
建立節能監察與用能單位信用評價、節能審查等管理制度的銜接,完善常態化節能監察機制。加大節能監察力度,實現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以及“兩高”項目全覆蓋。在實施行政處罰、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為的基礎上,綜合運用信用監督、差別化電價等多種措施,強化節能監察成效。組織對全省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實施計量審查。全面實行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加強用能超約束值單位管理,通過能源審計等方法找準問題,精準施策提升用電效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引導各類主體主動錯峰用電
鼓勵工業企業積極回響並參與節約用電行動,合理安排生產經營計畫,回響量一般為該企業最高用電負荷的5%-20%,並結合電力資源供應形勢科學調整用電負荷。組織公共機構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回響,降低電網高峰用電負荷。引導工商業用戶採取節電措施、最佳化調整生產經營時間等措施,主動錯開電網負荷高峰用電。健全完善電動汽車有序充電標準,規範充電運營系統與電網互動機制,進一步匹配大規模有序充電需求,支撐電動汽車錯峰充電。組織車企品牌和網約車平台開展節約用電公益行動,鼓勵營運車輛錯峰充電。試點開展居民社區有序充電和統建統營,鼓勵車企隨車配備有序充電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引導激勵和示範引領
開展重點耗能行業能效領跑行動,在“能效領跑者”、“綠色工廠”等能效先進單位遴選中擴大節約用電評價權重,鼓勵用能單位提升電力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與節約型機關、節能低碳示範單位創建工作,“十四五”期間建成節能低碳示範單位350個、能效領跑者80個。建立以家庭為單元的節約用電正向激勵機制,迎峰度冬度夏期間發放居民節電激勵,激發居民節電積極性。充分發揮景觀照明管控在全社會節電領域引導價值和“風向標”作用,在電網負荷尖峰時段關閉地標性亮化工程,提升公眾節電認知。鼓勵零售企業提高一級能效和二級能效家電產品銷售比例,引導消費者優先採購節電產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倡導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結合迎峰度冬度夏電力供應形勢,因時制宜向全省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廣大居民發出節約用電倡議。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帶頭落實節約用電相關要求,科學規範節電行為,強化節電管理。提倡商場、酒店、寫字樓等公共場所在用電尖峰時段減少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和非必要照明燈具,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準。鼓勵廣大民眾居家儘量利用自然光,合理設定空調溫度,減少空調使用時間和頻次,在不使用電器時關閉電源。利用線上線下等多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廣泛提供節電建議、分時用電策略等服務,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節約用電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政策銜接,明確工作職責,壓實工作責任,推動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約用電助力電力保供,切實保障各項任務落地見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做好節電宣傳。各地區、各單位結合全國節能宣傳周等活動,利用多種宣傳手段,大力宣傳節約用電的重要意義,及時報導節約用電經驗做法和取得效果,擴大節約用電影響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地區、各單位督促各類電力用戶落實各項節約用電措施,合理降低用電成本。加強工作過程管控,量化評估實施成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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