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實施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的通知》是2010年6月1號江蘇省教育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實施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的通知
- 文號:蘇教高〔2010〕20號
- 發布單位:江蘇省教育廳
- 發布時間:二○一○年六月一日
蘇教高〔2010〕20號,附屬檔案一,目的與總體要求,抽檢工作原則,組織與實施,抽檢對象,抽檢辦法,抽檢指標體系,抽檢工作程式,抽檢結論及處理,抽檢時序安排,其他事項,抽檢工作啟動儀式在寧舉行,
蘇教高〔2010〕20號
各獨立學院:
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定規定》、《獨立學院設定與管理辦法》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加強獨立學院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等檔案要求,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開展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現將《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實施方案》以及《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指標體系與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為做好本次抽檢工作,教育廳將組建專業抽檢工作專家庫。請按專家組成員條件,每院推薦專業抽檢工作專家候選人8—10人。專家人選既要綜合考慮本學院、舉辦高校和行業企業代表,也要綜合考慮學科專業布局,並將《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專家候選人推薦表》於6月30日前寄送省教育廳評估院。聯繫人:孔祥沛;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
1.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實施方案
2.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指標體系與標準
3.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專家候選人推薦表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屬檔案一
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於加強獨立學院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蘇教高〔2010〕9號)等相關檔案要求,為保證我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的順利實施,使專業抽檢更加科學、公平、公正,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目的與總體要求
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的對獨立學院專業改革與建設進行常規性檢查和管理制度,貫徹“規範管理,強化定位,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尊重獨立學院的辦學特點,體現培養套用型人才和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的要求。通過抽檢,促進獨立學院進一步明確辦學目標定位、人才培養規格和教學質量標準,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加強基本條件建設,自覺規範辦學行為,逐步形成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機制,提高專業建設水平和教學質量,增強獨立學院的辦學實力和競爭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更多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抽檢工作原則
專業抽檢工作遵循國家有關高等教育特別是獨立學院工作的政策法規,遵循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獨立學院發展及專業建設相關要求。
抽檢工作基本原則是:
(一)目標導向原則。通過專業抽檢引導獨立學院科學確定專業培養目標,建立與套用型人才培養相適應、具有獨立學院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
(二)公開公正原則。專業抽檢堅持公開透明,科學規範抽檢的程式和環節,通過客觀公正的抽檢活動,使抽檢工作結果能夠真實反映我省獨立學院的專業建設工作實際狀況。
(三)以評促建原則。發揮評議專家的同行交流和諮詢服務作用,強化指導與服務,幫助獨立學院加強專業建設,進一步明確辦學目標定位、人才培養規格和教學質量標準。
(四)主體參與原則。重視學校的主體參與,充分發揮自評程式在抽檢中的關鍵作用,通過學校參與方案設計、抽檢過程及結論協商,加強獨立學院內部質量保障機制的建設和完善。
組織與實施
抽檢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廳高等教育處組織和具體指導下由省教育評估院負責實施。
(一)抽檢工作專家。抽檢工作專家一般由熟悉本科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人員組成,熟悉高等教育的行業企業專家和省外專家應占一定的比例。現場考察的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
(二)成立由分管廳長、評估專家及有關處室、單位負責人組成的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負責審議專業抽檢工作結論。
抽檢對象
抽檢對象為江蘇省內依法舉辦的獨立學院具備一屆以上畢業生的所有本科專業。
抽檢辦法
年度抽檢專業數量控制在10%以內,從2010年開始抽檢。著重抽檢獨立學院布點多、招生培養量大的專業。
專業抽檢採取計算機電子搖號分層隨機抽取各獨立學院需參加抽檢的專業名單。
上一年度已經被抽檢並通過的專業不再列入備抽名單,五年為一個周期。抽檢結果為“不通過”專業,下一年度繼續跟蹤抽檢。
在電子搖號確定抽檢專業名單現場,邀請被抽檢獨立學院代表、省教育廳紀檢組和相關處室代表參加,監督抽檢專業名單的產生,確保抽檢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抽檢指標體系
抽檢使用的指標體系共有5個一級指標、20個二級指標和1個特色項目。其中核心指標8個。詳見附屬檔案中指標體系。
抽檢工作程式
(一)學院(專業)自評。各獨立學院全面總結和分析專業建設情況的基礎上,以被抽檢專業為單位,網上填報“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狀態數據”,並形成《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自檢報告》,在該年度8月底前報送省教育廳高教處和省教育評估院。同時做好相關檔案材料的分類整理工作。
(二)材料評審。組織專家網上審核《專業自檢報告》、《狀態數據統計報表》和有關支撐材料,包括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抽檢情況,形成初步審核意見,並對各指標達標情況進行初步認定,並指出需深入查證和討論問題,向省教育評估院提出現場考察建議專業名單。
(三)現場考察。根據專家網上審核建議,省教育評估院會同省教育廳高教處確定現場抽檢專業考察名單,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考察。
專家組現場考察時間一般為1-2天,包括以下主要環節:
1.集中聽取學院專業建設情況介紹。
2.考察有關設施設備。主要考察有關專業的教學儀器設備、教學實踐基地和專業圖書及網路資源的情況。
3.查閱原始資料。專家在學院提供的工作室內查閱與有關專業相對應的原始資料,並根據需要向學校覆核與查詢相關數據。
4. 觀課與訪談。專家組選擇2-3位專業教師進行觀課並進行訪談,了解專業教學情況。
5. 初步意見反饋。專家組經過充分討論形成初步抽檢意見並向獨立學院領導及有關專業負責人反饋。
(四)專家委員會審核專家抽檢結論。省教育評估院將每年各專業抽檢專家抽檢情況匯總,報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專家委員會審核,由專家委員會審核專家抽檢結論。
(五)公布抽檢結果。省教育評估院根據專家抽檢評估情況和專家委員會審核情況,向教育廳提交年度專業抽檢工作報告,並由省教育廳公布年度專業抽檢結果。
(六)整改回訪。省教育評估院根據專家組網上審核和現場考察意見,形成《獨立學院專業建設工作抽檢工作報告書》向獨立學院(專業)書面反饋專家組抽檢意見,學院(專業)根據《獨立學院專業抽檢工作報告書》,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開展整改工作。
省教育廳根據學校整改情況組織專家組對有關專業進行整改回訪。整改回訪重點是考察學院(專業)是否已按照專家組的抽檢意見進行整改並使學院的專業建設水平得到了提高。
抽檢結論及處理
(一)抽檢結論分為“通過”、“暫緩通過”和“不通過”。
(二)對抽檢結論為“暫緩通過”的專業,要求學校在下一年度內完成整改,整改期間對該專業“限制招生”,對該學院限制新專業增設;對“不通過”的專業,省教育廳將在採取適當減少其招生計畫、暫停教學建設項目申報等措施加以督促的同時,連續跟蹤抽檢;對於連續兩年抽檢結論“不通過”的專業,省教育廳將給予撤銷專業的處理。
(三)省教育評估院依據專業建設抽檢標準,在專家抽檢的基礎上,對抽檢結果和有關數據進行科學分析,形成《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質量分析報告》,提交省教育廳供決策時參考,並在一定範圍內公布。
抽檢時序安排
專業抽檢工作的基礎時序安排是:每年的6月公布年度專業抽檢名單;8月31日前獨立學院有關專業完成網上數據填報工作並報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工作抽檢自檢報告》;11月30日前,完成材料評審和現場考察工作;12月31日前,公布抽檢結果。
其他事項
(一)專業抽檢不向獨立學院收取費用。
(二)獨立學院應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堅決做到“五不”:不提供不實信息,不向專家打聽抽檢內情,不因抽檢影響學校常規工作,不安排與抽檢無關的活動,不向專家饋贈禮金禮品。
(三)省教育評估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規範抽檢工作,制定專家抽檢工作紀律並簽訂聘用及保密協定。
抽檢工作啟動儀式在寧舉行
江蘇省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啟動儀式於6月3日下午在省教育評估院舉行,省教育廳副廳長丁曉昌出席儀式並作重要講話。
獨立學院是我國高等教育制度的一種創新模式,我省獨立學院起步早、發展快,目前已有26所學院,148種專業,651個專業布點。在促進我省高等教育實現跨越式發展、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進程中,特別是在擴大高等教育優質資源、培養社會急需的套用型人才、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等方面,為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實施獨立學院專業建設抽檢工作,構建對獨立學院專業改革與建設進行的常規性檢查和管理制度,是省教育廳加強獨立學院教學工作、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主要目的是,通過專業抽檢,促進獨立學院進一步明確辦學目標定位、人才培養規格和教學質量標準,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加強基本條件建設,自覺規範辦學行為,逐步形成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機制,提高專業建設水平和教學質量,增強獨立學院的辦學實力和競爭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更多的高素質專門人才。
抽檢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廳高等教育處組織和具體指導下,由省教育評估院負責實施。專業抽檢採取計算機電子搖號分層隨機抽取各獨立學院需參加抽檢的專業名單。啟動儀式上,通過電腦搖號,產生了2010年將抽檢的三個專業名單,分別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稅務專業,覆蓋23所獨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