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公安廳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實施意見以及年度工作要點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和公安中心工作,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不斷拓展信息公開載體和形式,著力提升公安機關政務公開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了公眾知情權、監督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公安廳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21年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凡屬於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注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警務信息,均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公開載體更加全面。一方面,進一步豐富拓展政務公開載體和渠道,年內,通過網站公開全省公安機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進展等警務信息2420條。另一方面,切實用好“兩微一端”新平台,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微信和移動客戶端靈活性強、互動性好的優勢,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和主動回應工作。通過微博發布信息8119條,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2044篇,閱讀量10萬+作品380餘篇(條),並進駐學習強國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頻、騰訊新聞、交匯點等13家新聞客戶端發布文章9800餘篇次。另外,依託“江蘇公安執法公示平台”,累計公示各類執法信息543.3萬條,公示率99.7%,其中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22.1萬份、行政複議決定書1050份、社會治安形勢5282份。平台共收到民眾滿意度測評反饋信息10295條;共接受民眾諮詢31799件,答覆31279件,答覆率98.4%;共接投訴2153件,其中直接投訴581件,特定警情案件投訴1572件,共答覆2054件,答覆率95.4%。
二是公開重點更加突出。紮實抓好涉及公安機關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高質量完成了全部89件辦理任務,代表委員對公安廳辦理工作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保持100%,實現了建議提案辦理和公安工作質效“雙提升”。
三是公開範圍更加廣泛。以服務保障民生為重點,進一步拓展公開範圍,提升服務實效。依託網站適時發布傾向性、苗頭性違法犯罪預警信息和節假日道路交通狀況、居家出行安全需知等警方提示信息,宣傳引導廣大民眾增強安全意識、掌握防範技巧、提高防範能力。年內,發布警方提示、安全防範知識 503 條。
四是警民互動更加有效。有針對性定期舉辦“線上訪談”,選擇與公安中心工作緊密相關、人民民眾密切關注的主題,直接與廣大網民進行實時互動交流,介紹公安工作情況,解讀法律法規政策,回答網民提出的各類問題;適時開展“網上調查”,就民眾關心的話題,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並將調查結果在網上公開反饋。年內,圍繞平安建設、便民舉措、交通出行、食藥安全等民生問題,舉辦“線上訪談”9期;圍繞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園安全、非法集資防範、安全防範、防範電信詐欺等社會熱點問題,開展網上調查及反饋89次,收到較好成效。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製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檔案 | 3 | 3 | 3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7 | +14 | 134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5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1.3萬 | +3.85% | 22.1萬 | |
行政強制 | 292.2萬 | +7.4% | 313.8萬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438 | 8.53億 |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請60件,辦結53件,7件結轉下一年繼續辦理。
(二)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20年,我廳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的行政複議6起,其中:3起維持、1起結果糾正、2起尚未審結。提起的行政訴訟4起,4起均是結果維持。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9 | 1 | 2 | 0 | 8 | 0 | 6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8 | 1 | 0 | 0 | 3 | 0 | 1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5 | 0 | 1 | 0 | 0 | 0 | 6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1 | 0 | 2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1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2 | 0 | 1 | 0 | 2 | 0 | 15 | ||
(七)總計 | 43 | 1 | 2 | 0 | 7 | 0 | 5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6 | 0 | 0 | 0 | 1 | 0 | 7 |
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3 | 1 | 0 | 2 | 6 | 2 | 0 | 0 | 0 | 2 | 2 | 0 | 0 | 0 | 2 |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省公安廳在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取得了諸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一是主動公開的意識仍需進一步加強,工作程式規範仍需進一步完善;二是公開內容的廣度和深度與公眾的期盼、需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2021年,省公安廳將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和今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部署要求,繼續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指導思想,強化公開意識,加大公開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圍繞公安機關出台的重大舉措和民眾企業關注的熱點問題,依託政府網站、“兩微一端”等平台,採取新聞發布會、線上訪談、政策簡明問答、“一圖讀懂”等方式,及時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工作,提升解讀水平,做到簡單明白、通俗易懂。
二是加大重點信息公開力度。在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內容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民眾企業辦事的堵點、難點、痛點,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有效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
三是不斷加強隊伍能力建設。一方面,加強對具體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專業水平和溝通協調能力;另一方面,建立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整合多警種部門人才力量,組建一支“能力強、素質高、業務硬”的信息公開後援團,為高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專業指導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