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十二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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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信息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老齡事業,根據《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背景

(一)“十一五”期間老齡事業發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時期,是我省老齡事業快速發展的5年。社會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進一步完善。企業退休職工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月平均養老金達到1466元,比“十五”期末增長了75%。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全國率先基本實現全覆蓋,760多萬農村老年人領取了養老金。城市老年人基本納入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老年人基本納入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符合“低保”、“三無”、“五保”條件的老年人,納入相應的救助和供養制度。城鄉計畫生育家庭養老保障支持政策得到較好的落實。城市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普遍開展,農村敬老院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全省各類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28萬多張,興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6700多個。老年文化、教育、體育事業穩步發展,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工作得到加強。制定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尊老金、老年優待服務等制度,推進養老服務管理規範化,老年保障和服務制度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區域差距逐步縮小。老齡工作戰略地位明顯提升,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廣大老年民眾堅持老有所為,積極參與經濟社會建設和公益活動,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十二五”期間老齡事業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並向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關鍵階段,也是老齡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長期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關心老年民眾,高度重視老齡工作,不斷採取有效措施,推動老齡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快速發展的老齡化進程中,老齡事業和老齡工作相對滯後的矛盾日益突出。據測算,從2010年末到2015年末,60歲以上老年人將由1300萬增加到1483萬,平均每年增加36萬;老年人口占戶籍總人口的比重將由17.4%增長到19%。同時,我省老齡事業發展基礎還不夠紮實,養老保障水平尚不夠高,公益性老年服務設施、服務網路建設滯後,社會養老服務供給不足,老年社會管理服務工作相對薄弱,老齡事業發展在區域城鄉之間仍不平衡,社會養老服務與老年人需求和期盼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推進老齡事業發展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並深刻認識發展老齡事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處理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大力推進老齡事業發展體系建設,從物質、精神、服務、政策、制度和體制機制等方面做好應對人口快速老齡化挑戰的各項工作,促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指導思想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主題,主動適應人口老齡化新形勢,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改革創新,堅持黨政主導、社會主體、全民參與,統籌推進城鄉、區域之間老齡事業發展,建立健全老年人社會保障體系、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老年健康支持體系、老年人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創新老齡事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積極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推動老齡事業發展與“兩個率先”進程相同步,在更高層次上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目標,不斷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和生活水平,讓廣大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主要發展目標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穩定增長,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準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實現“老有所養”。
——進一步完善老年人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老年人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健康檔案建有率達到85%以上,人均預期壽命超過78歲。
——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支撐、信息服務為輔助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實現全覆蓋;農村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成比例蘇南達到90%、蘇中達到80%、蘇北達到70%以上。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張以上。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路基本實現城鄉覆蓋。養老護理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60%以上。以縣(市、區)為單位基本建立政府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的制度。
——全面推行城鄉建設涉老工程技術標準規範、無障礙設施改造和新建小區老齡設施配套建設規劃標準。
——社區(村)老年文化、教育和體育健身活動場所實現全覆蓋。縣及以上老年大學辦學規模擴大20%以上,參加各類老年教育機構學習的老年人達到老年人口的10%以上。
——加強老年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健全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95%以上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服務對象,基層老齡協會覆蓋面達到95%以上,老年志願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5%以上。
(三)基本原則
1.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緊緊圍繞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確立老齡事業在全省改革發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促進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2.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從我省人口老齡化和老年人實際需求出發,將著力解決當前突出矛盾和應對人口老齡化長期挑戰緊密聯繫起來,讓老年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和法規制度建設,統籌兼顧,綜合施策,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3.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以政府建制度、保基本、扶貧弱為基礎,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強加市場培育和監管,採取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等措施,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老齡事業發展。
4.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充分發揮家庭和社區功能,著力鞏固家庭養老地位,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探索符合時代特徵、中國特色和江蘇特點的新型養老模式。
5.統籌協調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充分考慮城鄉和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的差異,分類指導,因地制宜開展老齡工作,加大對農村和經濟薄弱地區的扶持力度,努力縮小城鄉和區域老齡事業發展的差距。
6.道德規範與法律約束相結合。廣泛開展孝親、敬老教育,大力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社會氛圍。加強老齡法制工作,為老齡工作和老齡事業的全面發展提供動力和保證。

主要任務

(一)老年社會保障
1.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圍繞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的目標,鞏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成果,全面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妥善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歷史遺留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制度,提高被征地農民養老待遇。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率達到95%以上。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並完善正常調整機制。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
2.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所有老年人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保障制度。在制定、調整相關政策和具體操作辦法時,充分考慮老年人特殊的醫療需求,在政策措施上對老年人給予優待,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求,逐步提高老年人醫療保障待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逐步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醫保範圍內報銷比例,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老年人住院費用補償率和門診補償率。完善老年人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結算辦法,方便老年人就醫。
3.加強對困難老年人的社會救助。各地要認真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蘇南、蘇中、蘇北原則上分別按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40%、45%、50%確定供養標準,並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時,根據本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建立城市“三無”老人供養標準增長機制。對城鄉低保對象中的70歲及以上老年人,本人每月可增發保障標準金額的10%-20%保障金。把困難老年人作為臨時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司法救助的重點對象,加大救助力度。將城鎮戶籍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純老年人戶優先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
4.提升老年人社會福利水平。加快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推進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落實80周歲以上老年人尊老金髮放制度,完善尊老金髮放管理和操作辦法。各地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擴大尊老金髮放範圍,提高尊老金髮放標準。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納入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範圍,並按照規定給予扶助。落實持獨生子女光榮證的企業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政策,並建立長效發放機制。落實老年人各項優待服務政策,為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進入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公益性文化設施、旅遊景點、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
(二)老年醫療衛生保健
1.積極提升老年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增強老年病醫療技術人員力量,增加相關技術設備和設施投入,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加強老年多發病、常見病的防治和科學研究。各省轄市指定1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作為老年病的防治中心,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病科。進一步加強老幹部病房建設,扶持老年康復醫院建設。一定規模以上的養老機構設立配套的醫療服務點並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建立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老年醫療保健服務網路,積極開展老年人醫療、護理、衛生保健、健康監測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提供適宜的家庭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增加惠民醫院和惠民醫療點,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老年人提供服務。
2.積極開展老年疾病預防工作。針對老年病共性致病因素,實施宣傳、教育、諮詢、普查、主動介入服務等綜合干預措施,促進老年人疾病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和早治療。在全省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5%以上。每2年為老年人做1次健康檢查,實行不間斷的健康管理。老年性痴呆、抑鬱等精神疾病的早期識別率達到40%。
3.積極發展老年保健事業。大力開展老年健康教育,積極組織老年人開展健身活動,增強老年人保健意識和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素質。注重老年精神關懷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預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傷害預防、自救等健康指導和心理健康指導服務,重點關注高齡、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狀況。鼓勵為老年人家庭成員提供專項培訓和支持,充分發揮家庭成員的精神關愛和心理支持作用。
(三)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1.加快發展農村養老服務。改善農村敬老院服務設施,擴大服務範圍,在確保“五保”供養對象生活的前提下,拓展社會寄養、日托照料、支撐區域內居家養老服務等多種功能,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型。各地在規劃新農村建設中,把老年人服務場所和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區作為重要功能配置。鼓勵利用個人、集體空置房或空閒地,通過政府、集體、社會和個人出資的辦法,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集中居住生活區、小型托老所和幸福院等,並實行規範管理,確保全全運行。
2.重點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強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功能,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養、日間照料以及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助購等生活服務,同時兼顧老年人文化娛樂、學習教育、體育健身、精神關愛、社會參與、權益維護等多種需求。積極採取扶持措施,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家政服務企業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積極發揮老年人組織、志願者組織作用,為老年人提供優質的志願服務。
3.統籌發展機構養老服務。適應老年人集中養老的需求,大力扶持社會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發展,繼續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張以上。對社會投資興辦的護理型養老服務機構予以重點扶持,社會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床位占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達到50%以上,護理型床位需占養老床位總數的30%以上。努力形成高、中、低檔配套,養、護、助功能齊全,公辦、社會投資興辦、合作經營等多種形式共同發展的養老服務機構體系。
4.構建養老服務網路平台。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現有網路資源,努力為廣大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養老服務。“十二五”期間,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上下貫通、左右連線、覆蓋全省的養老服務信息網路和管理系統,實行統一軟體標準、統一操作流程,實現信息共享、業務協同。重點支持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建設,為老年人提供應急等多種需求呼叫服務。
5.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大力發展養老護理職業教育,有計畫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增設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和課程,開闢養老服務培訓基地,加快培養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推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
6.切實加強養老服務行業管理。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準入、監管、退出制度,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認真執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建立老年人服務機構基本規範。進一步細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心理關愛等各項具體服務項目的內容和標準,規範養老服務行為。建立和推行社會養老服務評估辦法,實行等級評定製度。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規範化建設,完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標準和指標評估體系。積極探索養老服務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大力推動各類標準在養老服務行業的執行運用。
(四)老年家庭建設
1.改善老年人居住條件。引導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推動和扶持老年人家庭無障礙改造。
2.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戶籍遷移管理政策,為老年人隨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健全家庭養老保障和照料服務扶持政策。
3.弘揚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強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設,提倡親情互助,促進家庭和睦、代際和順,營造溫馨和諧的家庭氛圍,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定期開展孝親敬老之星評比活動。努力建設老年溫馨家庭,提高老年人居家養老的幸福指數。
(五)老年人生活環境
1.加快老年活動場所和便利化設施建設。在城鄉規劃建設中,充分考慮老年人需求,加強街道、社區“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設施建設,著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環境。通過新建和資源整合,緩解老年生活基礎設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開闢老年人運動健身場所。
2.完善涉老工程建設技術標準體系和實施監督制度。按照老齡設施工程建設技術標準規範,在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各個環節,加強技術標準的實施與監督,形成有效規範的約束機制。
3.加快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突出高齡和失能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環境的無障礙改造,推行無障礙設施進社區、進家庭。加快對居住小區、園林綠地、道路、建築物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設施無障礙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參與社會生活。深入推進城市無障礙化建設,新建城市道路和養老場所無障礙率達到100%,已建居住區、城市道路、公共建築和養老場所的無障礙改造率達到70%。
4.推動建設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樹立老年友好環境建設和家庭發展的新理念,研究編制建設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區指南,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十二五”期間,力爭建成5個“老年友好型城市”和50個“敬老示範社區”。
(六)老齡產業
1.完善老齡產業政策。將老年服務產業納入現代服務業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專項資金,研究制定、落實引導和扶持老齡產業發展的信貸、投資等支持政策,建立專項資金,扶持老齡產業發展。將發展養老服務產業與拉動消費、增加就業崗位結合起來,推進全省養老服務業產值明顯增長,使之成為江蘇服務業發展新亮點。
2.培育老年消費市場。鼓勵和扶持開發老年產品,引導企業生產滿足老年人各種需求、門類齊全、品種多樣、經濟適用的老年用品。重視康復輔具、電子呼救等老年特需產品的研究開發。拓展適合老年人多樣化需求的特色護理、家庭服務、健身休養、文化娛樂、金融、理財、保險等服務項目。優先發展養老護理、康復保健、社區服務和老年特殊用品等產業。大力發展老年旅遊業,推出適宜老年人的旅遊線路和服務項目。鼓勵商家設立老年用品專櫃,舉辦老年產品展示會,促進流通、擴大銷售。引導老年人更新消費觀念和行為,促進老年消費市場的繁榮與發展。培育一批生產老年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務的龍頭企業,打造一批老齡產業知名品牌。
3.引導老齡產業健康發展。研究制定老年產品用品質量標準,加強老齡產業市場監督管理。發揮老齡產業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積極作用,加強信息服務和行業自律,建立老齡產業誠信管理體系。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發展老年教育事業。老年教育是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鞏固省、市、縣(市、區)老年大學辦學成果,改善教學條件,擴大招生規模,提高教學質量。加強省老年大學建設,充分發揮其示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老年大學。街道(鄉鎮)要利用社區教育資源,建好老年學校,大力發展老年教育事業。有效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現代傳媒開展老年教育,形成覆蓋城鄉多層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網路體系。“十二五”期間,老年人入學率要達到10%以上,條件好的地區要達到15%。充分發揮黨支部、基層自治組織和老年民眾組織的作用,做好新形勢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
2.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各市、縣建有老年活動中心,街道(鄉鎮)和有條件的社區(村)建有老年文化活動室。進一步辦好省、市、縣(市、區)老幹部活動中心。宣傳、文化、出版等部門組織力量,多出面向老年人的優秀精神文化產品。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開設老年專欄,支持辦好省《老年周報》等老年報刊。文化部門積極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藝術活動。每2年舉辦1次全省老年文化藝術節。
3.加強老年體育健身工作。所有的社區(村)建有老年健身活動場所。體育部門廣泛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活動,辦好老年體育節,健全老年體協組織網路。經常參加體育健身活動的老年人保持在50%以上。各級在體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經費,支持開展老年人體育活動。
4.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鼓勵專業技術型老年人才參與科學文化知識傳播,從事科學研究,開展諮詢服務。支持老年人參與公民道德建設、公益事業、社會治安、移風易俗、民事調解、社區文化活動等社會事務和社區工作,發揮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作用。老年志願者數量達到老年人口的15%以上。鼓勵各類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積極開展老年人才與社會需求的對接服務,為老年人發揮作用提供幫助。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設立“老有所為人物獎”,定期進行評比和表彰。
(八)老年社會管理服務
1.強化基層老年社會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明確專人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建立老年人信息檔案,及時反映老年人訴求,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做好老年人服務工作。
2.發揮老年社團組織作用。加強和扶持各類老年社團組織建設,發揮各類老年社團組織在維護老年人權益、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促進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建立省、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五級老年人協會網路,社區(村)老年人協會建有率達到95%以上,發揮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保護、自我服務和服務社會的作用。規範老年社團組織管理,促進老年社團組織健康發展。
3.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面向全體老年人開展服務,切實把為離退休老年人服務工作納入社區服務範圍。推進街道(鄉鎮)、社區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為離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優質的服務。
1.加強老年法制建設。深入貫徹執行國家老年法律法規和《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大力開展普法宣傳和教育,加強執法檢查,增強全社會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意識,提高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制化水平。
2.健全老年維權機制。加強弱勢老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將高齡、孤獨、空巢、失能和行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為社會維權服務重點對象。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的檢查、監督,維護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與生命尊嚴,杜絕歧視、虐待老年人現象。
3.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務工作。拓展老年人維權法律援助渠道,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重點在涉及老年人醫療、保險、救助、贍養、住房、婚姻、消費等方面,為老年人提供及時、便利、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加大對侵害老年人權益案件的處理力度,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重點項目

(一)老年人收入保障增長計畫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按照省委“實施居民收入倍增計畫”部署,落實好相關增長機制,適時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各項救助標準和福利水平。逐步縮小城鄉、區域老年人收入差距。
(二)農村“老年關愛之家”建設
到2015年,20%的農村社區(村)建立適宜互助和社區居家服務的各種老年人集中生活的“老年關愛之家”。繼續實施“關愛工程”,進一步改善農村敬老院設施,提升農村敬老院功能。
(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
到2015年,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實現全覆蓋;農村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成比例蘇南達到90%、蘇中達到80%、蘇北達到70%以上。對一批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檔升級,強化服務功能。
(四)示範性養老機構建設
到2015年,所有市、縣(市、區)至少建立1所政府主辦的示範性養老機構,床位數分別達到300張、150張以上。對已有的政府主辦的養老機構,按照規範標準和實際需要進行改造,保證新建和改造後的養老機構護理床位達到30%以上。
(五)困難老年人服務保障制度建設
各市、縣(市、區)建立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高齡、獨居、失能半失能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或者簽約委託親友、鄰里服務提供支持。
(六)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
到2015年,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務系統和應急救援服務網路基本實現城鄉覆蓋,其中,困難老人的呼叫服務系統安裝、服務費用由當地政府承擔。
(七)養老護理員培訓工程
到2015年,分別培訓2萬名初級、2000名中級、200名高級養老護理人員。逐步提高從業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認真落實養老服務人員社會保險政策。
(八)老年精神關愛示範引導
創建100所省級示範性老年大學,培育1000個示範性老年學習型社區,培育1000個示範性老年文藝團隊,培育1000個示範性老年健身團隊。全面推行獨居老人結對關愛幫扶,每2年開展1次百佳孝星評比表彰。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老齡事業發展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安排,定期召開會議,認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部署,明確發展目標,抓好責任落實。進一步完善黨政主導、老齡工作委員會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格局。各地、各有關部門定期對老齡事業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並作為老齡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的主要依據。
(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進一步解放思想,在體制機制、政策支持、發展模式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圍繞涉老社會保障制度的配套銜接、老齡事業投入機制、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養老服務的日常監管、社會養老機構的扶持政策和融資環境、社區養老服務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老齡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等比較突出的矛盾和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法規制度。
(三)建立多元化長效投入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統籌安排老齡事業發展經費,切實保障老齡工作經費,建立老齡事業經費增長機制。省財政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體育彩票公益金對老齡事業的投入,積極鼓勵社會資金、慈善捐贈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四)強化老齡工作機構職能
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參謀助手作用,及時研究部署老齡工作任務,定期通報老齡事業發展狀況,督促落實相關法規政策,認真解決有關重要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開展。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努力形成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的整體合力。進一步理順老齡工作管理體制,明確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與任務。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建設,根據老齡工作任務,落實人員編制,選派政治和業務素質高的人員從事老齡工作,建立一支綜合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工作能力強,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廉潔高效的老齡工作隊伍。
(五)營造老齡事業發展環境
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在全社會深入開展敬老、愛老、助老教育。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把敬老、愛老、助老宣傳教育作為幹部職工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方面。教育部門要把敬老、愛老、助老作為在校學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活動,提高青少年道德素質。宣傳、文化等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報導各地、各部門發展養老服務事業的好經驗、好做法。各地要結合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開展各種形式的敬老活動,樹立和表彰先進典型,形成人人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良好社會風尚。
(六)加強老齡科學研究
根據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體系基本框架,抓好重點項目和課題研究,制定老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老年人生活狀況跟蹤調查,開展區域性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工作,為制定老齡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老齡事業信息化協同推進機制,建立老齡信息採集、分析數據平台,健全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跟蹤監測系統。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積極參與老齡科學研究。
(七)建立督查評估機制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規劃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抓好本規劃的督促檢查工作,適時進行中期評估,2015年,對本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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