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特種刑事公報

《江蘇特種刑事公報》1928年5月在江蘇無錫創刊,停刊日期不詳,館藏創刊號1期。江蘇省特種刑事地方臨時法庭編輯並發行。月刊,屬於地方司法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特種刑事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28年
  • 出版周期:月刊
人員編制,主要欄目,刊登內容,

人員編制

該刊主要撰稿人有劉雲昭、陸龍翔、史良、呂一侯及李侖高等。

主要欄目

該刊主要欄目有特載、委令、訓令等公牘、判決書、會議錄以及庭長的演講詞等。

刊登內容

該刊刊登內容有江蘇省特種刑事法庭的成立宣言、報告組織條例、章程與法規等,載文包括《江蘇省特種刑事地方臨時法庭成立宣言》、《廳長及審判員就職紀事》、《江蘇省特種刑事地方臨時法庭公函》、《特種刑事臨時法庭組織條例》及《江蘇省特種刑事地方臨時法庭暫行章程》等。
其中《暫行反革命治罪法》共十三條,從第二條至第七條列舉了些哪些行為被認為是反革命,這些條款包括反對國民黨的統治,甚至偏左的一些行為、集會示威、泄露軍事秘密等;其中反革命中的黨魁與執行重要事物的人均處以死刑,附和隨行者則視情節的輕重程度判處有期徒刑。《懲治土豪劣紳條例》頒布於1927年8月18日,條例申明國民政府為發展黨治精神、保障民眾利益,凡屬土豪劣紳均依據條例進行懲處;條例規定武斷鄉曲欺壓平民者、欺人孤弱以強暴脅迫行為而成婚姻者、因資產關係而剝奪人身自由者、挑起訴訟從中包攬欺詐取財者等等,一共規定了九條;其後還附有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關於修正懲治土豪劣紳條例,從該條約可看出近代國民黨對土豪劣紳的定義及對其的懲處方式,使後人更好理解近代國民黨對基層社會的統治方式及管理模式。
該刊刊登了江蘇省大量的地方法律、條規及糾紛事物的處理方式,這些報導及判決書對研究近代國民黨政府的法律及對地方的統治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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