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一條 “江蘇女輔警與多人發生關係敲詐獲刑”的訊息在網路流傳,引發網友關注。此訊息來源為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灌南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作出該判決。
判決書顯示,原女輔警許某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與多名公職人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後以自己家人得知後要找被害人鬧事以及自己購房、懷孕、分手補償等為由,抓住公職人員害怕曝光後影響工作、家庭、名譽的心理,先後索要多名受害人總計372.6萬元款項。
與許某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被敲詐的9人中,1人為時任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3人為灌雲縣公安局下轄的派出所所長,有4人分別為時任灌雲縣婦幼保健院工會主席、灌雲縣四隊鎮中心國小校長、灌雲縣陡溝衛生院副院長、灌雲縣陡溝衛生院藥庫工作人員,僅有1人非公職人員。
2021年3月14日晚,汪女士通過個人微博“woshi貓貓”再次發文回應稱,被謠傳的照片是她於1月20日生日時發在朋友圈的,並未發布在其他平台,不清楚照片怎么被傳出。
2021年10月15日,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抗訴人許艷敲詐勒索一案二審公開宣判,以敲詐勒索罪改判許艷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依法處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女輔警敲詐案
- 發生時間:2014年3月 至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