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英文全稱為:Assistant Section of Student Affairs in JHUN,以下簡稱“江大學工助理”)是由江漢大學在校優秀學生幹部組成,在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以下簡稱“學生處”)指導下,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在我校學生事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積極“引導同學、服務同學、樹立形象、共同進步”,能發揮較大管理和服務作用、具有特色的學生管理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
  • 外文名:Assistant Section of Student Affairs in JHUN
組織介紹,組織精神,主要職能,組織結構,現任領導,指導顧問,指導老師,主席團,主任團,各部門負責人,組織章程,

組織介紹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英文全稱為:Assistant Section of Student Affairs in JHUN,以下簡稱“江大學工助理”)是由江漢大學在校優秀學生幹部組成,在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以下簡稱“學生處”)指導下,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在我校學生事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積極“引導同學、服務同學、樹立形象、共同進步”,能發揮較大管理和服務作用、具有特色的學生管理組織。

組織精神

奉獻自我 砥礪青春

主要職能

(一)協助學生處完成日常工作及活動;
(二)協助學校獎學金評定、違紀違規處理等學風建設工作;
(三)協助學校一年級工程、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四)協助學校徵集大學生入伍、軍事技能訓練、軍事理論教學等國防教育工作;
(五)承擔師生活動中心燈光及音控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六)發展並健全學校學生幹部選拔、培養與管理方案,提升學生幹部隊伍整體素質;
(七)協助學校策劃開展《榜樣的力量》頒獎盛典暨迎新晚會、軍民聯歡會、畢業典禮等大型活動;
(八)其他與江大學工助理有關的任務。

組織結構

江大學工助理以主席團為中心,常務辦公室為常設機構,統籌學生工作助理日常考核、績效考核及發展晉升工作,推進學生工作助理任免、獎懲、檔案管理等工作的規範化和科學化;部門下設培訓部、活動部、宣傳部和學風建設部四個部門。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

現任領導

指導顧問

趙興(江漢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部長、學生處處長、武裝部部長)
熊白莉(江漢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學生處副處長)
邱曉東(江漢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學生處副處長、武裝部副部長)

指導老師

張明敏(學生處辦公室)
黎露(學生處辦公室)
李銀霞(學團綜合辦公室)
張曉松(軍事教研室)

主席團

朱磊 萬家彩 王清秀

主任團

邱恭銳 劉念平 賈麗萍 沈端木婷 張欣雨 裴文蕾

各部門負責人

培訓部:向芳 黃焱
活動部:朱超帆 陳天浩
宣傳部:吳洋 胡馨予
學風建設部:鄧高琦 王昕

組織章程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英文全稱為:Assistant Section of Student Affairs in JHUN,以下簡稱“江大學工助理”)是由江漢大學在校優秀學生幹部組成,在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以下簡稱“學生處”)指導下,充分發揮廣大學生在我校學生事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培養學生自我管理的能力,積極“引導同學、服務同學、樹立形象、共同進步”,能發揮較大管理和服務作用、具有特色的學生管理組織。
第二條 江大學工助理部訓:奉獻自我 砥礪青春。
第三條 江大學工助理部徽: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
部徽以漢字為創作元素,並進行藝術化圖案表現,以此反應江大學工助理部門文化內涵。主體圖形由漢字“學”、“工”兩字構成,其中“學”字上部由嫩芽幻化而成,象徵生機勃勃的發展態勢,“學”字下部以“工”字為設計元素,代表了如根基般紮實的學生工作。根基由下至上向嫩芽傳輸“奉獻自我 砥勵青春”的青春養料,寓意江大學工助理紮實基礎、茁壯成長。
第四條 江大學工助理的基本任務
(一)協助學生處完成日常工作及活動;
(二)協助學校獎學金評定、違紀違規處理等學風建設工作;
(三)協助學校一年級工程、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四)協助學校徵集大學生入伍、軍事技能訓練、軍事理論教學等國防教育工作;
(五)承擔師生活動中心燈光及音控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六)發展並健全學校學生幹部選拔、培養與管理方案,提升學生幹部隊伍整體素質;
(七)協助學校策劃開展《榜樣的力量》頒獎盛典暨迎新晚會、軍民聯歡會、畢業典禮等大型活動;
(八)其他與江大學工助理有關的任務。
第五條 江大學工助理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六條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代表大會是本部門最高權力機構,大會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其常設機構為常務辦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學生處指導老師指導,常務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章 組織及職權
第七條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代表大會”)由學生處指導老師、主席團、主任團、各職能部部委以及各部門優秀學生工作助理構成;
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且在三分之二及其以上助理代表出席情況下方可召開;特殊情況經由常務辦公室商討並申報學生處批准後可臨時召集代表大會;
助理代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學生事務管理工作;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在職期間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成績良好;
(四)助理工作至少滿一年,工作責任心強、能力突出;
具體名額分配經常務辦公室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修訂部門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主席團、主任團工作報告,討論通過江大學工助理關於部門發展的工作事項及重大方針,規劃部門整體發展方向;
(三)選舉新一屆主席團、主任團成員;
(四)聽取並處理代表大會提出的關於學生事務管理及學生工作助理髮展的工作建議與籲請,並審議相關議案,議案經一半以上助理代表表決同意通過,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五)其他與代表大會有關的職權。
第八條 江大學工助理職能部門
江大學工助理以主席團為中心,常務辦公室為常設機構,統籌學生工作助理日常考核、績效考核及發展晉升工作,推進學生工作助理任免、獎懲、檔案管理等工作的規範化和科學化;部門下設培訓部、活動部、宣傳部和學風建設部四個部門;
各職能部門設部長、副部長各一名;
培訓部:制定並開展助理辦公禮儀及業務能力提升培訓;協助學校人民武裝部開展大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徵集大學生入伍、軍事理論教學等國防教育工作;
活動部:策劃並開展如“榜樣的力量”頒獎盛典暨迎新晚會、“畢業典禮”、“輔導員職業技能大賽”等校級大型活動,同時主導和評估助理內部文化活動建設,監管師生活動中心燈光及音控設備;
宣傳部:服務學校和學生處中心工作,傳播學生處重要官方資訊、弘揚校園文化。運營管理校園官方微信平台“江大學團小微”、官方QQ公眾號“江大學工助理”以及部門QQ和微博平台;
學風建設部:主要承擔我校學風建設、獎學金評定、違紀違規認定、輔導員班主任考核以及“一年級工程”中與學風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助理選拔和競聘
第九條 助理選拔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學生事務管理工作;
(二)江漢大學在籍一、二年級本專科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承認本章程及江大學工助理其他管理條例;
(三)對學生工作助理的性質、目標及定位有較深理解;熱愛助理工作,有為廣大老師同學服務的奉獻精神;
(四)有強烈的責任心、集體榮譽感、大局意識和奉獻精神,嚴於律己;
(五)具備較強的工作能力和魄力,思維活躍,思路明確,工作細心認真,語言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有能力或潛力主持江大學工助理安排的相關工作;
(六)學習成績優秀,無違紀處分等違規現象。
第十條 助理聘用
(一)江大學工助理招聘工作由常務辦公室代理;
(二)常務辦公室根據本章程及當年實際情況制定當學年招聘計畫,並面向全校在籍一、二年級本專科學生髮布招聘公告;學生工作助理必須經過招聘選拔產生;
(三)學生工作助理採用聘用制,應聘者通過面試後要接受三個月的試用,試用期內助理要嚴格遵守部門各項規章制度;
(四)試用期滿且合格者將被正式聘任為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並填寫《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助理註冊表》,通過試用期的學生工作助理原則上任期至少兩年;
(五)學生工作助理應具有“奉獻自我,砥礪青春”的助理精神,志願服務於廣大師生,為學生工作助理樹立良好形象。
第十一條 委員的選拔與任用
(一)委員選拔堅持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的選拔原則;
(二)凡助理工作滿一年,且無違紀違規處分的助理均可自由報名;
(三)主席團、主任團改選由代表大會產生,部委改選方案由指導老師會同新一屆主席團、主任團商討開展公開選拔。
第十二條 學生工作助理的權利
(一)享有部門內表決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參與工作討論,相互監督,通過正確的途徑提出意見與建議;
(三)享有社會工作積極分子、優秀團員團乾等校級及其以上榮譽推優優先權;
(四)任期滿且任期內無違紀違規現象的學生工作助理將頒發相關聘書。
第十三條 學生工作助理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履行江大學工助理各項規章制度;
(二)守時守禮,端正工作作風,明確個人職責,積極認真的完成部門交付的各項工作;
(三)樹立良好的學生工作助理形象;
(四)努力學習,熱心服務,虛心接受部門的監督與批評。
第四章 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部門檔案指在各項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體裁的材料。它包括但不限於部門歷史、助理信息、規章制度、日常活動等檔案。
第十五條 部門檔案按性質分為日常活動檔案和特殊活動檔案兩大類,按載體分為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兩大類;日常活動檔案包括學風檢查檔案、值班檔案、培訓工作檔案,凡不屬於日常活動檔案的均為特殊活動檔案,該類檔案包括但不限於部門承接的校級活動及部門內部文化活動等。
第十六條 所有檔案按時間先後存放,同一活動的檔案按文字檔案、圖像檔案及音視頻檔案歸類。
第十七條 檔案保存
(一)紙質檔案能掃描轉換為電子檔案的轉換為電子檔案保存;不能轉換的注意保存環境,定期整理,保證檔案的完整性;
(二)電子檔案需按不同活動建立獨立資料夾保存,資料夾命名統一為“時間_內容_制檔人名字”,如“20140520_XXXX_XX”;
(三)檔案多級目錄要求
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部檔案(一級目錄)
┗ 日常活動檔案(二級目錄)
┃ ┗ 學風檢查檔案(三級目錄)
┃ ┃ ┗ 文檔資料(四級目錄)
┃ ┃ ┗ 音視頻資料
┃ ┃ ┗ ·····
┃ ┗ 日常值班檔案
┃ ┗ 培訓工作檔案
┗ 特殊活動檔案
┗ 承擔校級活動檔案
┗ 部門內部文化活動檔案
┗ ······
部門檔案需由兩人及以上部門管理人員存放管理,兩人中至少一人為主席團成員,另一人為主任團成員。
第十八條 為方便檔案的提取,檔案管理人員需按要求建立檔案目錄,以便檔案的查詢和管理;凡歷史檔案提取均需申請登記。
第十九條 檔案的鑑定和銷毀
(一)經鑑定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由部門臨時組成的檔案鑑定小組逐件填寫檔案銷毀清冊,報請主席團審批後,方可實施銷毀;
(二)檔案鑑定小組指定兩個以上監銷人員。監銷人員要根據檔案銷毀清冊,認真核對檔案材料,待確認無誤後方可在指定地點銷毀,並在檔案銷毀清冊上籤名。
第五章 管理及考核機制
第二十條 管理考核主要包括日常工作考核、績效考核及特定工作考核三個部分。
第二十一條 考核對象:全體助理及職能部門。
第二十二條 考核內容
(一)個人考核:日常值班、學風檢查、例會等考勤;特殊活動參與情況及工作積極性;工作業務能力及效率;工作成果及效益;
(二)部門考核:部門助理綜合素質;基本工作完成情況;部門發展目標達標情況;部門內部文化建設狀況。
第二十三條 考核方式
(一)考核每月一次,由主席團授權常務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實施,主席團負責主任團考核;
(二)個人考核由部門根據助理個人考核評價表進行評定;
(三)主席團、主任團、部委通過老師點評及委員績效評估表進行評定;
第二十四條 個人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學生工作助理獎懲與發展晉升的基本依據;部門考核結果是優秀部門評選的唯一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江漢大學學生工作助理代表大會所有;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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