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萬松街辦事處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江漢區萬松街辦事處信息公開指南》,並將根據工作需要和情況變化適時更新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萬松街辦事處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江漢區萬松街辦事處
一、萬松街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萬松街辦事處主動公開下列各類信息;
(一)萬松街辦事處工作機構設定及職能;
(二)萬松街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年度工作報告、年度工作計畫或重點工作目標等;
(三)萬松街經濟發展等各類統計信息;
(四)萬松街年度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及專項資金情況;
(五)政府工作報告執行情況;
(六)人事任免及任前公示信息;
(七)其他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萬松街信息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形式
萬松街辦事處信息公開主要通過江漢區政府入口網站網上公開方式公開,同時,還通過微信平台等公共媒體方式主動公開辦事處信息。
2、公開時限
萬松街主動公開的辦事處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不予公開範圍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國家秘密的,不予公開;
(2)所申請信息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不予公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予公開;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訊、健康、婚姻、家庭、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的,不予公開;
(5)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信息,公開前需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覆期限,如徵求意見期限內第三方未予回復或回復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6)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製作的,本機關屬於牽頭製作機關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可以徵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徵求意見機關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4、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1)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2)街道辦事處依申請公開信息時,根據所掌握信息的實際客觀狀態公開信息,凡需要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進行其他處理的信息,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3)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信訪、投訴、舉報、諮詢、黨務等信息,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4)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5)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5、濫用知情權處理
(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法定期限內答覆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覆的合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規定,本機關停徵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將依據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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