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
2019年2月,江津區將區司法局的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區司法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單位簡介
歷年來,我局先後被評為“全國刑釋解教先進集體”和全國“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期表彰先進單位;被法務部基層工作指導司評為“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先進單位”;被上級黨委、政府評為“法律援助先進集體”、“公證執法樹形象” 先進集體、“司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局領導班子被重慶市司法局評為“三好領導班子”並榮立集體三等功。2名司法助理員被評為“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
成績已屬於過去,局黨組一班人將帶領全局幹部職工不斷發展、進步,紮實推進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工作,為江津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擬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辦,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內部法制建設和行政執法監督、司法行政複議管理工作。負責機要、文秘、信訪、信息、科技、統計、保密、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愛國衛生、消防安全等工作。負責計畫、管理、指導、協調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警用車輛、技術裝備和後勤保障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