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江永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江永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江永縣
  • 現任領導:黃紅靈(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草擬縣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辦理縣本級企業登記註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許可管理。負責許可權內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藥品流通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醫療器械備案及醫療器械經營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許可權內特種設備、計量器具的行政許可及備案工作。
(四)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五)根據授權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根據授權負責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較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較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組織制定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措施。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
(十八)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九)負責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較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二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指導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和醫療器械、化妝品流通環節違法行為。
(二十三)組織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扶持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縣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和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激勵機制,放寬知識 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建設。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大力推廣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進一步減少與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嚴守安全監管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源發性、區域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縣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加快整合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領域政務服務視窗,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提升對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服務水平。加強12315投訴舉報平台建設,最佳化發揮平台功能作用。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管理,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藥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室)。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文字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性調研、綜合統計、新聞宣傳、信息發布、信訪、綜治維穩、政務信息、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扶貧工作、政務督辦、政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對外聯繫、公務接待、機關後勤服務及保障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重大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組織起草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檔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設計統一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價格監督檢查股(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工作。依據授權負責反壟斷執法工作,協調指導企業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反壟斷執法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實施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菸草市場的監督管理。
(四)行政審批股。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登記註冊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推進登記註冊便利化工作。承擔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以及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負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股。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雙隨機、 一公開”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推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組織開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調查研究,擬訂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主管和脫鉤的縣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直接管理部分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組織選派市場監管黨員幹部擔任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作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和勞動模範等各類先進人物人選的推薦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促進保護運用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並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協調指導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負責智慧財產權金融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及普及工作。
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研究提出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專利執法工作,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擬訂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執法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
(七)網路交易監督股。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開展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和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投訴舉報辦公室)。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較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調度、協調和處置等工作。指導各分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九)質量監督管理股(安全抽檢監測股)。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建立並推行質量獎勵制度、較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擬訂全縣各類產品的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不合格產品、缺陷產品核查、處置、召回以及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擬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質量監督、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食品安全協調股(應急管理股、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評議、考核。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負責組織推動全縣食品安全創建工作,以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制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一)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特殊食品、鹽務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含制售分離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的日常監管,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許可權內食品生產許可。
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指導基層分局實施流通環節食品的日常監管。
負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開展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的監督檢查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管理政策和辦法。負責縣本級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協同配合有關部門推進食鹽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和碘缺乏病防治監測與宣傳工作。
(十二)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股。掌握分析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式、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綜合、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全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全縣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指導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四)計量標準化與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國家計量制度。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擬訂地方計量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負責全縣地方標準的申報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縣級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工作。負責全縣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商品條碼及法人資料庫相關工作。推動全縣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並負責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縣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協助查處違法行為。負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認證評審、審核人員和有關實驗室檢驗、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十五)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監督管理股(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管理法律法規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分析掌握全縣醫療器械安全形勢,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化妝品標準。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工作。
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開展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六)財務股。負責編報預決算。承擔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登記和管理、基本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規範工作。承擔各類資金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收費管理、票據管理、罰沒物資處理工作。指導本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十七)人事股(黨建室、績效辦)。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績效考核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共青團、工會、婦委會工作;負責本單位的黨務工作、指導各鄉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的黨建工作。

派出機構

原在9個鄉鎮設立的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分局更名為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即:瀟浦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桃川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粗石江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夏層鋪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上江圩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松柏瑤族鄉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千家峒瑤族鄉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源口瑤族鄉市場監督管理分局;蘭溪瑤族鄉市場監督管理分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派出機構,其人員編制、機構性質維持原狀。

直屬單位

(一)縣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檢驗中心為公益類副科級事業單位。
(二)原縣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下屬的縣物價檢查所、縣桃川物價檢查所成建制歸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兩所合一組建縣物價檢查所,為公益類股級事業單位。

現任領導

局長:黃紅靈

地理位置

江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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