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縣水利局

江安縣水利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安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江安縣竹都大道西段234號
  • 隸屬:政府機關
  • 職務: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
主要職責,相關規定,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縣水利政策、發展戰略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全縣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製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農村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汛論證制度,按規定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參與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江安縣防汛抗旱江河管理指揮部辦公室的組織、協調、監督全縣防汛抗旱工作,以及有關違規行為的處罰。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縣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
(五)負責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工作,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全縣重要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河道采砂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向家壩灌區工程前期協調和推進工作。
(六)負責農村水利工作。參與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的預防、監測、治理和監督,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解決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庫大壩、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規定

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
協調、仲裁跨市(州)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開展水利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成果管理,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負責水產漁政工作
擬訂漁業資源保護、利用規劃,負責全省漁業生產,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和市場建設,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動物的防疫、境內檢疫工作以及漁藥、漁飼料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負責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實施漁業環境監測,牽頭查處漁業污染事故,協調仲裁重大漁事糾紛,查處重大漁政案件,負責漁船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江安縣竹都大道西段2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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