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汝城大學生聯絡促進會
- 成立:2008年1月28日
-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
- 理念:不斷進步、銳意進取
發展歷史,建設宗旨,協會精神,協會會歌,協會定位,協會規劃,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汝城大學生聯絡促進會自2008年1月28日在汝城一中成立至今,以“服務家鄉、鍛鍊自我”為宗旨。2008年2月協會組織開展了寒冬送暖,新春祝福——雲頭福利中心公益活動,給老人們送去了新春的祝福和溫暖;“愛融冰凍,親暖新春”公益救助行動,為冰凍中的苦難民眾募捐錢款和衣物,讓他們2008年的春節更加溫暖;7月在附城鄉道南村道南國小的“真情支教、愛心助學”公益支教活動,更讓我們所感動和記憶。
2009年春節前夕再次來到雲頭福利中心送上了我們新春的祝福;7月在附城鄉東溪國小的陽光支教活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0年7月在馬橋鄉石泉村石泉苗圃希望國小開展“健康學習,快樂成長”的陽光支農支教活動,受到了當地政府與民眾一致好評。
2011年7月在附城鄉長湖高小開展陽光支農支教活動,8月在團縣委的組織下與家工作營於大坪鄉麻風村開展以“關愛麻風病人”為主題的公益活動,取得了廣泛影響。
2012年7月在團縣委的組織下進入大坪鄉麻風村開展為期五天的以“走進烏泥洞,關愛麻風病康復者”為主題的公益活動,7月在汝城縣永豐鄉開展以“陽光支教,伴我成長”為主題的支農支教活動,並取得了廣泛影響。2013年1月在團縣委的組織帶領下,我們對永豐鄉中心國小參加了支教活動的學生進行了回訪,進一步了解了我們暑假對其影響與作用;與此同時,在過年之際,我們又一次進入烏泥洞麻風村,給村民們送去我們的關懷,讓他們感覺到我們傳遞給他們的溫暖,讓他們開開心心的過上一個幸福年。2013年暑假協會再次進駐污泥洞,這也是協會第二次在污泥洞待了幾個晚上,這次活動加深了協會對污泥洞的了解,但我們也清楚的知道,協會這個項目依舊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這條路依舊還有很長很長要走!污泥洞之行之後,協會還在南洞鄉完全國小開展陽光支教活動,得到團縣委,鄉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14年2月過完年後,協會延續了2011年“關愛麻風病康復者”活動,給村民們帶去物資和溫暖;在7月暑假期間,協會再次進駐污泥洞,通過五天的時間和村民們交流接觸,傾聽他們的故事,幫他們乾農活,加深了村民們對我們團隊的了解。7月下旬,在團縣委的組織下,協會在汝城縣井坡鄉開展了為期15天的暑假志願支教活動。
2015年2月寒假之際,協會回訪了數位井坡鄉學生,而後第七次走進烏泥洞麻風村,為村民們置辦年貨貼上對聯。
2019年7月下旬,協會延續“關愛麻風病康復者——走進烏泥洞”活動,給村民送去了物資和關懷,在這4天中傾聽他們的心聲、了解生活的現狀,進行居住衛生環境的清潔,幫助村民進行生產勞作。
基於協會目前現狀,協會當前的主要活動是利用寒暑假整合汝城大學生資源到家鄉偏僻落後的農村國小開展支農支教活動;和走進污泥洞,同麻風病康復村的村民一起聊天和勞動,傾聽他們的故事,給予他們心理和物資上的關懷和幫助。在今後的發展中,我們將立足家鄉實際、結合大學生本身的特點開展更多與協會宗旨“服務家鄉,鍛鍊自我”相符合的活動。
建設宗旨
服務家鄉,鍛鍊自我。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倡導互幫互助、健康向上的良好風尚。通過開展自我服務、加強聯絡交流、參與社會實踐等有益的活動,豐富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增進對家鄉的了解和感情,為大學生成才成長提供一個實踐和鍛鍊的平台。
協會精神
團結一致、吃苦耐勞、與時俱進、敢於創新、積極樂觀、富有責任心。
協會會歌
《和你一樣》
協會定位
大學生是社會上一個先進的群體,不受社會上某些風氣的影響和制約,充滿活力與激情,富有創新精神,有敢做事實的勇氣。協會開啟了整合零散的汝城青年大學生資源力量服務家鄉的先河,同時,也為家鄉滿懷激情和滿腔熱血的青年大學生打造了這樣一個鍛鍊自我的平台。協會自2008年成立以來,風風雨雨走過八年,可以說還是一個相當年輕的協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需要更多大學生的加入,需要協會一屆又一屆成員的努力和辛勤付出,任重道遠。這個協會是兼容並包的,毫無疑問可以而且必將吸收各種人才,它將會是屬於家鄉全體大學生青年的協會。
對家鄉大學生來說:能夠加強大學生之間的相互交流,信息資源共享、相互促進,鍛鍊吃苦耐勞精神,增強社會實踐能力,讓大學生了解家鄉,把握家鄉發展動態,更好的服務家鄉,培養大學生緊緊聯繫民眾、服務基層的意識,加強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取向。
對汝城家鄉而言:協會不斷整合家鄉大學生資源,是一股推動家鄉建設發展的、極具潛力的積極力量。同時,也能夠成為家鄉公益事業的核心,倡導互幫互助、健康向上的良好社會風尚。尤其是對家鄉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11年7月,在汝城老鄉網歐運法先生的大力支持下,協會暑期在附城鄉長湖高小開展的支農支教活動得到廣泛傳播,協會的影響也急劇擴大。2012年1月,協會成員大會召開,會議討論了協會現狀和長遠規劃,針對協會目前的機制不能滿足協會的發展要求這一主要矛盾,我們加緊了協會自身機制等的建設,起草擬定了協會章程制度等,使協會更加正式化、規範化,通過網路和展板海報等方式對協會進行宣傳,建立協會網站、QQ群、協會信箱等,做好擴大協會規模及招新準備;在老鄉網的全力支持和幫助下,協會開始了網路方面的建設。同時,我們也在逐步加強協會會風建設,以平等性、非營利性、自願性、民主性、永遠不官方化、等級化為原則,開始了協會團結一致、吃苦耐勞、與時俱進、敢於創新、積極樂觀、富有責任心的精神文化建設,每個成員加強自我監督、積極向上,保證內部不腐敗,使協會走在家鄉發展前沿,始終作為家鄉優秀先進大學生的代表,作為一股推動家鄉發展的積極力量的代表,作為家鄉大學生青年相互促進、鍛鍊自我的最優平台的代表。協會的前景是十分美好的,必定現在是、將來也會是家鄉唯一長存的大學生協會。2012年7月,在汝城老鄉網歐運法先生的大力支持下,協會暑期在大坪鎮烏泥洞麻風村開展的“走進烏泥洞,關愛麻風病康復者”活動和永豐鄉中心國小開展的支農支教活動得到廣泛傳播,協會的影響也急劇擴大。
協會規劃
(一)主要活動時間
每年的寒暑假期間
(二)協會成員招募範圍。
汝城籍在校大學生、研究生或高考畢業即將上大學的優秀學生和汝城優秀、模範青年以及熱心公益的愛心人士。(汝城籍外的愛心人士也歡迎加入我們)(三)完善章程。
逐漸完善協會章程制度,網路建設,加大協會宣傳,進一步極大的吸收、整合汝城的青年大學生資源力量。在汝城大學生比較集中的城市、大學設立分會。
(四)豐富協會活動。
協會當前的主要活動是利用寒暑假整合汝城大學生資源到家鄉偏僻落後的農村國小開展支農支教活動;和走進污泥洞,同麻風病康復村的村民一起聊天和勞動,傾聽他們的故事,給予他們心理和物資上的關懷和幫助。在今後的發展中,我們將立足家鄉實際、結合大學生本身的特點,嘗試開展更多與協會宗旨“服務家鄉,鍛鍊自我”相符合的活動。例如:設立特殊基金長期資助在支教過程中遇到的家庭貧困,情況特殊,自強不息的學生,並對他們進行長期的關注和心靈輔導,在學習和生活當中給予幫助,鼓勵他們考上大學。開展更多與協會宗旨“服務家鄉,鍛鍊自我”相符合的活動;為高中學弟學妹收集整理高校信息,做報考志願指導;家鄉環保工作;家鄉文物古蹟考察規劃報告;組織家鄉優秀大學生、名校大學生到國中、高中開展學習經驗交流講座;組織開展家鄉各方面的調研報告;
(五)經費上爭取政府給予支持。
協會經費上除了協會成員公開募捐、向社會各機關企業單位拉贊助,爭取家鄉愛心人士資助,同時,我們懇請政府能給予部分財政預算。
(六)爭取辦公地點。
辦公地點是協會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協會的活動開展主要是利用寒暑假期,因此主要辦公時間是寒暑假期,這兩個假期都十分需要一個工作室。辦公地點希望政府、教育局或一中能夠提供(主要是寒暑期間用)。(七)加強與社會各企業機關單位的聯繫與合作。
協會是由青年大學生組成,充滿活力、激情、創造力,也即將成為社會主力軍,加強協會與社會各企業機關單位的聯繫與合作對大學生本身是一個鍛鍊,對相關企業機關單位的發展也有利。同時,能夠進一步促進社會的發展,尤其教育事業與大學生聯繫更加緊密,加強與教育局、一中等教育事業單位的聯繫與合作,極有利於推動家鄉教育事業的發展。
(八)逐步引進外縣、市大學生。
將協會這種以“服務家鄉,鍛鍊自我”為宗旨的立會之本、活動經驗推廣出去,以汝城大學生聯絡促進會為核心紐帶、起模範作用,帶動郴州乃至更廣地區大學生在自己家鄉創建大學生公益組織團體,開展公益活動,從而推動整個地區的發展。從支教這個公益活動上看,支教在中國早已存在、並逐步成熟,但也許從當地出來的大學生更加了解自己家鄉教育的狀況,當地大學生協會可以整合當地零散的大學生資源,開展支教,並深入山區調查、了解,以求從根本上解決當地貧困山區的孩子教育問題,緩和教育矛盾。這樣的大學生協會也可以發展成為當地公益事業的核心,需要幫助的人能夠尋找援助,愛心人士能夠施以援助,當地的大學生協會團體在不斷與社會的接觸中總結經驗教訓將支教支農工作總結成為一套適合當地的理論,接受社會監督與幫助的同時,能夠讓我們年輕人的公益思想為社會所了解,扶正民風,民風正,政治的根本所在。同時,各個縣市地區的大學生協會團體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信息資源共享、力量整合,定會是推動社會發展的一股強有勁力量。
(九)爭取註冊。
成為共青團汝城縣委員會下的一個大學生自治組織。使協會合法化、正規化、正式化,進一步整合汝城青年大學生資源力量,服務家鄉。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汝城大學生聯絡促進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性質:由汝城縣在校大學生自願參與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第三條 本會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倡導互幫互助、健康向上的良好風尚,通過開展自我服務、加強聯絡交流、參與社會實踐等有益的活動,豐富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增進對家鄉的了解和感情,為大學生成才成長提供一個實踐和鍛鍊的平台。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共青團汝城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二章 會員制度
第五條 凡汝城在讀大學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大專生,特殊情況的可特批),承認本章程,自願履行會員義務,執行協會決議,經申請均可加入本會,成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加入本會的程式
(一)提出申請 、招新活動或特殊原因招新;
(二)本會網站登記註冊;
(三)登記註冊核准。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的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和制度,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活動
第九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給本會造成損害的,經主席團會議表決通過,可取消其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的,不得重新申請入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制定和修改章程,表決涉及本會利益的重大事宜;選舉和罷免主席團成員;監督協會工作開展和運行情況;否決主席團的相關決議;決定其他認為需議定的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採取網路方式進行,有2/3以上的會員參與決議事項有效。
第十三條 主席團負責組織領導本會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 主席團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將有關事項提請會員大會決議。
(三)向全體會員公布和報告本會工作開展和運行情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與除名。(五)決定本會各部部長、副部長以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人員的選任,並作出說明。
(六)負責確定本會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與任務,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主席團設顧問一名(由團縣委委任),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由會長主持協會的日常工作,召集主席團會議,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日常事務。
第十六條 主席團任期一年,每年10月進行選舉,可三屆連任,由上屆主席團提名推薦或經十名以上會員聯名推薦,徵得推薦人同意後,列為候選人,經會員大會投票,按得票多少當選,並由新當選的主席團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
第十七條 本會下設文秘部、服務部、活動組織部、網路信息部,各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至兩名。由會員自薦或主席團選任產生,列席主席團會議。同時設立各興趣小組和分學校、鄉鎮、屆別設立聯絡負責人。各部職責如下:1、文秘部:負責協會資料的起草、記錄和整理;協調各部工作;宣傳報導工作;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2、服務部:負責會員發展工作和會員檔案管理,最佳化對會員的服務;承擔與會員和各界的聯絡工作;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3、網路信息部:負責協會網站、QQ群、校友群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策劃各項網路活動;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4、活動組織部: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完成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條 本會的主席團成員和各部部長、副部長應具備以下條件:模範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熱心本會事業,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得到會員的擁護和支持。
第四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九條 本會項目經費來源
(一)項目團隊成員自籌
(二)黨政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個人等的資助(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條 項目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做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一條 項目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二條 項目設立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 項目資產管理必須嚴格本會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體會員和團縣委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及時向會員公布。
第二十四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本會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團縣委組織的財務審計。第二十五條 本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第二十七條 由本會主席團提出具體修改內容的建議案,交由會員大會審議表決。
第二十八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的一周內,報團縣委核准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本會主席團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團縣委審查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團縣委組織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能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團縣委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團縣委的監督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本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主席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