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國土資源局的前身是汝南縣土地管理局,成立於1987年,2002年5月更名為汝南縣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及自然資源的規劃、保護與合理利用、管理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設有5個股室機構、4個二級機構,下轄17個基層國上資源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汝南縣國土資源局
- 前身:汝南縣土地管理局
- 成立時間:1987年
- 隸屬:汝南縣人民政府
工作職能,主要領導,機構設定,地址,
工作職能
(一)擬定全縣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管理辦法;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制訂全縣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二)編制和實施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導、審核全縣各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參與報縣政府審批和經縣政府報省、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
(三)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 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調查重大權屬糾紛。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組織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城鄉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負責國有土地資源實行資產化管理的相關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市場;組織實施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授權經營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交易管理;進行全縣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審查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縣政府審批和經縣政府報省、市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縣礦產資源,負責採礦權的審批登 記、發證、轉讓審批登記和探礦權審核,依法審查全縣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審查確認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採礦權評估的資格,審查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縣內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負責測繪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市、縣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利;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進軍;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紀檢組長:任燕;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景華;
局黨組成員:徐新春。
機構設定
局機關股室:(5個)
辦公室、土地利用與耕地保護股 、土地規劃與地籍管理股、礦產資源管理股、法規監察股
局直屬單位:(4個)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地產交易所、土地儲備開發中心、土地整理中心
局下屬基層所:(17個)
汝寧鎮國土資源所、三門閘國土資源所、三里店國土資源所、老君廟國土資源所、金鋪國土資源所、張樓國土資源所、板店國土資源所、羅店國土資源所、韓莊國土資源所、馬鄉國土資源所、王崗國土資源所、余店國土資源所、和孝國土資源所、常興國土資源所、官莊國土資源所、留盆國土資源所 、三橋國土資源所
地址
汝南縣新城區西小莊068號。
汝南縣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