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至30日,汕頭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八次會議,會議聽取市政府關於《汕頭經濟特區商品房銷售條例(草案)》的說明以及市人大農城工委的審查意見,分組審議了該條例(草案)。會議還審議《汕頭經濟特區社會工作者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表決通過《汕頭經濟特區社會工作者條例》,該條例將於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會議通過關於召開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會議決定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於2015年2月4日在市區舉行。審議通過關於列席和邀請列席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人員的決定。
會議審議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汕頭市2014年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議案,同意市人大財經工委的初審報告,並通過關於批准汕頭市2014年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會議審議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為申請粵東西北振興發展股權基金提供支持的議案,並通過相關決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整治馬路市場,營造整潔有序的市容市貌的議案(第33號)辦理方案的報告,同意市人大農城工委對辦理方案的初審報告,並通過相關決議。
會議聽取市政府關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2013年汕頭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會上,黃俊潮還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姚明安等同志頒發了市人大財經工作諮詢顧問聘書。會議還通過其他人事任免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4年12月29日至30日
- 主持人:黃俊潮
會議內容,出席領導,列席人員,
會議內容
會議聽取市政府關於《汕頭經濟特區商品房銷售條例(草案)》的說明以及市人大農城工委的審查意見,分組審議了該條例(草案)。會議還審議《汕頭經濟特區社會工作者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表決通過《汕頭經濟特區社會工作者條例》,該條例將於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會議通過關於召開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會議決定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於2015年2月4日在市區舉行。審議通過關於列席和邀請列席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人員的決定。
會議審議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汕頭市2014年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議案,同意市人大財經工委的初審報告,並通過關於批准汕頭市2014年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會議審議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為申請粵東西北振興發展股權基金提供支持的議案,並通過相關決議。會議要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融資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建立資金使用保障機制,用制度從源頭規避各種風險,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加強對項目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項目保質保量按期完工,儘早發揮效益。
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整治馬路市場,營造整潔有序的市容市貌的議案(第33號)辦理方案的報告,同意市人大農城工委對辦理方案的初審報告,並通過相關決議。會議要求市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目前馬路市場整治情況與議案提出的目標和市民民眾的願望還有較大差距,整治成效仍有待鞏固。要加大協調力度,把馬路市場整治工作上升到市政府層面的工作計畫,強化部門協作,規範執法行為。要進一步完善三年行動計畫,放眼長遠計畫,加大市、區兩級財政投入力度,加大監督和考核問責力度,使議案辦理工作能夠順利推進,議案辦理效果讓代表們滿意,為市民營造一個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
會議聽取市政府關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有關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規劃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綜合整治,突出重點整治道路交通隱患,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交通安全意識深入人心。會議還聽取市政府關於2013年汕頭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會上,黃俊潮還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向姚明安等同志頒發了市人大財經工作諮詢顧問聘書。會議還通過其他人事任免事項。
出席領導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黃俊潮,副主任林梃、王揚澤、陳棉生、黃暉陽,秘書長李綠岸出席會議。
列席人員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鄭通聲,副市長徐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賴德貴,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各區縣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