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

2014年10月29至30日,汕頭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七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人事任免事項,聽取市人大法制委關於《汕頭經濟特區社會工作者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汕頭經濟特區水上交通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況的報告,審議了《汕頭經濟特區水上交通安全條例(草案修改二稿)》、《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表決通過《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

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作關於切實做好綠滿家園工作,確保三年行動方案所定的目標能夠順利實現的議案(第11號)辦理方案的報告,同意市人大農城工委對辦理方案的初審報告,並通過相關決議;聽取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修改草案的議案及說明,並對上述修改草案進行分組審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汕頭市2014年1至9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汕頭市2014年1至9月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同意市人大財經工委對上述報告的初審意見。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汕頭市林業生態建設情況的報告以及市人大環資工委關於檢查汕頭市林業生態建設情況的報告。

會議聽取市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實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市政府關於民眾體育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4年10月29至30日 
  • 主持人:黃俊潮 
會議內容,出席領導,列席人員,

會議內容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鄭通聲向會議作關於提請黃業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報告,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馮玲就市政府有關人事任免事項作了說明。會議經過認真審議,決定任命黃業龍為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決定免去劉少強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會議聽取市人大法制委關於《汕頭經濟特區社會工作者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對該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分組審議。會議聽取市人大法制委關於《汕頭經濟特區水上交通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況的報告,審議了《汕頭經濟特區水上交通安全條例(草案修改二稿)》。會議還審議《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表決通過《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該條例將於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
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作關於切實做好綠滿家園工作,確保三年行動方案所定的目標能夠順利實現的議案(第11號)辦理方案的報告,同意市人大農城工委對辦理方案的初審報告,並通過相關決議。會議要求市政府要認真總結對照《三年行動方案》的目標、任務、項目和去年取得的階段性成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繼續鼓足幹勁、真抓實幹,調動全社會參與綠化工作的積極性,形成政府主導、上下協同、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強大合力,按時保質完成綠化項目建設任務,為建設幸福汕頭創造優美環境。
會議聽取市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修改草案的議案及說明,並對上述修改草案進行分組審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汕頭市2014年1至9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汕頭市2014年1至9月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同意市人大財經工委對上述報告的初審意見。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汕頭市林業生態建設情況的報告以及市人大環資工委關於檢查汕頭市林業生態建設情況的報告,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林業生態建設的重要性,抓住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的良好機遇,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促進汕頭市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和諧發展,力爭實現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目標。會議還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於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報告,要求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加強執法管理力度,加大資金投入,建立管理長效機制,強力推進市容衛生環境的改善。
會議聽取市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實施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市政府關於民眾體育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

出席領導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黃俊潮,副主任余健明、林梃、陳棉生、黃暉陽,秘書長李綠岸出席會議。

列席人員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鄭通聲,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馮玲,副市長徐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賴德貴,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市中級人民法院、各區縣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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