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百億企業、千億產業”倍增培育計畫

《汕頭市“百億企業、千億產業”倍增培育計畫》已經第十五屆52次汕頭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5月19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百億企業、千億產業”倍增培育計畫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9日
  • 發布單位: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汕頭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十三屆二次全會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業立市、產業強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構建“三新兩特一大”產業發展格局,實施“百億企業、千億產業”倍增培育計畫,扶持企業做大做強,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更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制訂本計畫(以下簡稱《倍增培育計畫》)。
  一、目標任務
  (一)企業規模效益大幅提升。試點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利潤增長一倍以上。未來五年,營業收入超100億元企業10家以上、營業收入超50億元企業50家以上、營業收入超10億企業100家以上。
  (二)產業結構層級高端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速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最佳化提升。未來五年,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5%以上;新能源產業產值超2000億元、新材料產業產值超1000億元、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產值超1000億元,紡織服裝產業產值超2000億元、玩具創意產業產值超500億元,大健康產業產值超500億元。
  二、主要措施
  試點期從2023年1月1日起,實施“200+N”企業倍增計畫,引導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增資擴產、新上項目、併購重組等途徑實現規模與效益倍增。其中,“200”:按製造業企業產值(或營業收入)規模,以企業自願為原則,按照“選好選優、培優培強”選取200家企業為試點,輔以製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得分結果確定。“N”:為名譽試點企業,從已上市或已掛牌“新三板”及上市後備企業中選擇,國家專精特新企業、“瞪羚”企業,以及總投資超5億元的重點產業項目建成投產當年可直接納入,原則上不超過50家。建立要素保障、重點支撐、達標獎勵等扶持機制,通過3-5年的培育,實現倍增目標(現有企業以2022年度數據為基礎,新投資項目以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為基礎,在約定年限內實現產值或營業收入至少翻一倍)。
  “倍增培育計畫”實施過程中,將根據企業倍增成效,每年年初組織對試點企業上年運營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對實現年度試點目標的企業保留試點資格,對連續兩年未實現年度試點目標的企業,實行動態調整。
  (一)要素保障
  1.保障企業增資擴產用地空間。試點企業現有用地年產值(或營業收入)超500萬元/畝,有新增用地需求且新增項目投資強度超500萬元/畝的,由市統籌每年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的一定比例予以安排解決,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且不低於國家、省公布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及該宗土地取得成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保障企業能耗指標。對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新增能耗指標,在全市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切實給予調配保障,支持將符合國家“六大領域”“四個條件”的項目列入國家能耗單列。(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3.保障企業排放指標。主動提前介入試點企業項目環評工作。指導最佳化項目選址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對於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及生態環境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可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簡化建設項目的環評編制內容、降低環評等級等環評改革措施。根據需要化學需氧量、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替代的項目情況,在滿足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物減排要求基礎上,落實相關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4.保障企業電力供應。支持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直接參與電力批發市場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自發自用的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滿足自身用電需求;培育市場化需求回響資源,推動企業積極參與需求側回響市場,盡力避免啟動有序用電;滾動最佳化有序用電方案,切實保障試點企業用電需求,堅決避免拉閘限電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汕頭供電局)
  5.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推薦試點企業納入國家產融合作平台,推動“三新兩特一大”產業集群列入國家“補貸保”聯動試點。將有意願的試點企業納入我市上市企業培育庫。強化政銀企對接服務,引導協調轄內金融機構重點保障試點企業融資需求,提升服務效率,加快審批流程。支持試點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和證券化,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給予不超過0.5%的貼息,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每年給予不少於300萬元的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局,人行汕頭中支、汕頭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重大項目投資支持。對試點企業試點期間在我市新動工並投產,投資強度超500萬元/畝的製造業投資項目建設予以獎勵。其中,有新增用地項目投資2億元以上的(含購置標準廠房項目),在其正式投產後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無新增用地的零用地項目投資(含提高現有廠區容積率、租賃標準廠房、技術改造設備投資等)1億元以上的,在其正式投產後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已享受“一事一議”扶持的項目除外。試點企業試點期間,在發改、科技、工信、商務、金融等部門申報各級扶持資金項目,重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重點支撐
  7.試行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機制。建立試點企業在試點期內,入駐我市且已簽訂投資協定、依法應當辦理施工許可的工業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建設項目和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建設項目、金屬冶煉建設項目、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等敏感項目除外),推行“拿地即開工”制度。
  各區、功能區引進涉及試點企業項目的,試點企業可提出項目“拿地即開工”申請。即在土地出讓方案編制及出讓公告公示期間,由產業主管部門指導試點企業,根據項目擬選址用地規劃條件和紅線圖編制工程初步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已委託審圖機構完成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報相關職能部門依次進行預審,符合相關要求的出具預審合格意見。試點企業競得土地、簽訂土地出讓契約並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根據已出具的預審合格意見,原則上5個工作日內辦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審批事項,確保企業拿地即可開工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8.鼓勵企業兼併重組改制。對兼併重組後企業總部在我市的試點企業,對其兼併重組過程中併購產生的資產評估費、審計費、法律諮詢費、券商服務費等“三費一券”中介費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支持兼併重組主體方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達標獎勵
  9.實現倍增目標獎勵。對試點期內實現年度倍增目標的試點企業,且當年在本市納統的產值(或營業收入,如集團公司、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同時納入試點,其數據不重複計算)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0.榮譽獎勵。對實現年度倍增目標的試點企業,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將實現年度倍增目標且產值(或營業收入)超10億元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作為各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推薦對象。(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總工會)
  本《倍增培育計畫》試點企業(項目)符合國家、省、市其他政策扶持條件的,可以疊加享受,具體按照配套實施細則執行。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倍增培育計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分管發改、科技、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金融的領導任副組長,市相關職能部門和各區縣、各功能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協調推進“倍增培育計畫”及“三新兩特一大”產業集群培育發展全局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實施“倍增培育計畫”日常工作。
  (二)推進市區聯動
  本《倍增培育計畫》正式出台後,各涉及需企業申報類型的具體措施第一責任單位,須於2個月內牽頭其他責任單位制定出台相應實施細則。支持各功能區、各區(縣)參照市的做法出台實施當地“倍增培育計畫”,鼓勵其根據各自經濟總量、產業特點和發展規劃,參考市級政策配置扶持資源和制定資助標準。
  (三)加強督查協調
  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通報工作進展和協調重點問題。在政企“直通車”平台設立“倍增培育計畫”專欄,定期協調解決試點企業訴求。

解讀

 2023年5月19日,《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汕頭市“百億企業、千億產業”倍增培育計畫的通知》(汕府辦〔2023〕15號,以下簡稱《倍增培育計畫》)正式印發。現就《倍增培育計畫》解讀如下:
  一、制訂背景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汕頭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十三屆二次全會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實體經濟為本、製造業當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業立市、產業強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構建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電子信息,紡織服裝、玩具創意,大健康的“三新兩特一大”產業發展格局,實施“百億企業、千億產業”倍增培育計畫,扶持企業做大做強,通過一批企業規模與效益的倍增,帶動產業實現規模層級的躍升,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更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為汕頭在新時代經濟特區建設中迎頭趕上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
  《倍增培育計畫》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目標任務。包括企業規模效益和產業結構層級兩方面,計畫未來5年,培育營業收入超100億元企業10家以上、超50億元企業50家以上、超10億企業100家以上;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占比達到55%以上;推動形成超7000億元的“三新兩特一大”產業集群。
  第二部分,主要措施。以企業自願為原則,按照“選好選優、培優培強”選取200家企業為試點,N家名譽試點企業,提出從要素保障、重點支撐、達標獎勵三個方面10條具體扶持措施:
  1.要素保障。分別從企業增資擴產用地空間、能耗指標、排放指標、電力供應、融資、重大項目投資等6個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和保障。用地方面,統籌用地指標保障現有用地產出超500萬元/畝、新增投資強度超500萬元/畝的試點企業用地需求,且出讓價按不低於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能耗指標、排放指標、電力供應方面,重點保障試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能耗、排放、環評、用電等擴大產能的需求;融資支持方面,推動“三新兩特一大”列入國家“補貸保”聯動試點、爭取低息貸款額度,支持企業上市、強化政銀企對接,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給予0.5%的貼息、對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每年300萬元支持。重大項目支持方面,有新增用地且投資2億元以上項目正式投產後按2%給予一次性獎勵,零用地且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正式投產後按1%給予一次性獎勵。
  2.重點支撐。試行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機制,試點企業競得土地並繳納土地出讓金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審批事項,確保企業拿地即可開工建設;鼓勵企業兼併重組,對兼併重組主體方按其“三費一券”中介費用最高50%給予支持。
  3.達標獎勵。對試點期內實現年度倍增目標且首超50億元、100億元的試點企業分別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實現年度倍增目標的試點企業予以表彰,作為各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的推薦對象。
  第三部分,組織保障。包括強化組織領導、推進市區聯動、加強督查考核3項重點工作。
  三、有關問題說明
  (一)《倍增培育計畫》將重點扶持哪些企業? 
  答:《倍增培育計畫》將實施“200+N”企業倍增計畫,其中,“200”:按製造業企業產值(或營業收入)規模,以企業自願為原則,按照“選好選優、培優培強”選取200家企業為試點,輔以製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得分結果確定。“N”:為名譽試點企業,從已上市或已掛牌“新三板”及上市後備企業中選擇,國家專精特新企業、“瞪羚”企業,以及總投資超5億元的重點產業項目建成投產當年可直接納入,原則上不超過50家。
  “倍增培育計畫”實施過程中,將根據企業倍增成效,每年年初組織對試點企業上年運營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對實現年度試點目標的企業保留試點資格,對連續兩年未實現年度試點目標的企業,實行動態調整。
  (二)如何成為《倍增培育計畫》試點企業?
答:按照《倍增培育計畫》規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於《倍增培育計畫》正式出台後2個月內牽頭其他責任單位制定實施“200+N”試點企業遴選方案,並按程式開展企業申報組織工作。有意向成為試點的企業可先對照《倍增培育計畫》的選擇標準(具體可參考上一個問題的答覆)先行準備,候《遴選方案》正式發布後,根據有關申報要求向所在區(縣)工信部門申報。請及時關注汕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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