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是一家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和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農業機械化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發展區劃、規劃,指導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
(3)按規定負責農業機械的鑑定和安全監督服務工作。
(4)組織推廣套用適合當地實際的農業機械新機具、新技術和先進的服務方法,參與開發適合當地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各種農業機械化科技項目,組織開展農業機械教育培訓工作。
(5)認真落實好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機購置補貼扶持政策。
(6)做好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培訓班資格的認定工作。
(7)及時做好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維修行業服務,組織、協調和指導農機服務組織投入農業生產,指導農業機械進行抗災救災工作、跨區域作業以及季節性農業生產服務。
內設機構
永福縣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主管全縣農業機械化工作,內設5個股室,1個二層機構(農業機械學校)。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個(農機服務中心)。非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個(農業機械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