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3號)和《中共永登縣委辦公室、永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貫徹落實《永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永辦發〔2019〕19號),制定本規定。
永登縣科學技術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永登縣外國專家局牌子。
永登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登縣科學技術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及省、市、縣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提出符合本縣的具體規定、辦法和實施細則。
(二)組織實施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及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創新發展。
(三)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四)擬定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等科技基地計畫,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科技資源共享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五)擬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薦、申報省市各類科學技術項目、科學技術獎。
(六)負責開展全縣科技合作與交流及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建立智力引進服務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及企業做好智力引進工作,提供政策服務,進行業務指導。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提出相關建議,組織實施人才創新創業計畫。
(八)擬定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推動開展重大科普活動。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科技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方面的能力建設。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激勵政策,統籌縣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人員編制
縣科技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楊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