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研究確定科技重點項目,推動科技攻關和科技開發及推廣套用。研究制定加強全縣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措施;負責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等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縣高新科技及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認定的推薦和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的審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新縣科技局
- 主要職責:編制全縣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 內設機構:設7個職能科室
- 地點:永新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研究擬定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的有關辦法。
2、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研究確定科技重點項目,推動科技攻關和科技開發及推廣套用。
3、研究提出全縣科技改革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編制管理科技三項費,負責全縣科技條件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加強全縣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措施;負責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等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研究擬定全縣高新科技及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認定的推薦和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的審核工作。
7、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負責全縣科技考察、培訓、學術會議、科技展覽、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8、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學技術獎勵、科技保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9、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指導、科技立項、成果鑑定、成果獎勵、技術職稱評審以及資格認定、年檢、統計等管理、服務工作。
10、加強全縣農村和農業科技工作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農業新技術革命和農村科技進步的措施;組織農村科技產業、星火技術密集區、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推動農村與農業科技進步。
11、研究全縣重大科技問題和科技優先發展領域,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療衛生方面的科技工作。
12、負責管理全縣科研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科技宣傳、信息、統計工作。
13、管理監督縣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制定本縣的防震減災事業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14、負責管理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本縣地震測報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15、負責本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
16、管理本縣內的地震災害預測,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和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