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永州市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8號),制定本規定。
永州市零陵區商務局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政府口岸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零陵區商務局
- 隸屬:永州市零陵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制全區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監督檢查;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規定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全區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八)牽頭擬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核准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九)貫徹執行我國多邊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區與其他國家(地區)的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牽頭承擔全區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招商引資活動;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協調管理全區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協調管理多邊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二)承擔商業物資及外貿等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區直招商小分隊服務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全區商務系統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
第四條 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區商務局負責在區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其中糧食、棉花計畫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2.境外投資管理。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審核報批。區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區商務局審核報批。
3.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區物流發展工作,擬制現代物流業發展目標、規劃和規範性檔案,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區交通運輸局參與擬制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擬制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性措施並監督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室)。負責綜合分析商務運行狀態;負責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負責文電、會務、文秘、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全區商務信息工作,建立全區商務信息平台;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機關黨支部、工資福利等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最佳化經濟環境、機關效能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室。負責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提出年度經費預算;負責與商務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賬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商務行業財會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
(三)消費促進室。負責擬制全區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負責擬制全區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全區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組織擬制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推進全區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監測分析全區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引導;承擔區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性建議;負責全區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食用油、小包裝食品等)的市場調控;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對繭絲綢流通進行管理;負責全區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建議和工作措施;負責區商貿物流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擬制推動全區流通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和供應鏈管理髮展;負責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區商貿服務業(包括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指導、管理零陵區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工作;負責擬制和組織全區市場體系建設規劃。
(四)電子商務室。負責全區電子商務工作,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負責全區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
(五)市場秩序室(行政審批股)。負責擬制規範全區商務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商務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服務視窗工作;負責全區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案件的研究與協調;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工作;做好全區企業貿易救助及公平貿易的相關應對工作;負責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負責推進商務領域“誠信經營”示範創建活動,建立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和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的相關工作;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市場準入;統籌指導中心城區商務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特種行業(典當、洗染、成品油、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報廢汽車回收、零售商促銷)等領域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和稽查工作。
(六)外經外貿室。負責研究提出全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制全區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擬制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及境外經貿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制全區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及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編報全區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進出口經營秩序,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外經貿企業參加境內外展覽會、洽談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和後期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調度工作;負責全區涉外服務貿易跨部門協調機制的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區對外承包工作及市場開拓促進活動;負責全區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登記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外貿貨運工作;指導全區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和國際知名品牌培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區外包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依法管理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區內企業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以及其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初核;負責擬制區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統計工作;負責擬制促進最佳化機電產品進口結構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進口許可證審批;負責擬制全區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區加工貿易進出口企業的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加工貿易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
(七)投資管理室。負責擬制全區外資企業管理服務的政策措施;依許可權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依許可權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組織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受理和協調處理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參與協調指導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工作;制定承接產業轉移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對承接產業轉移引導資金項目的收集、篩選和報批工作;負責招商項目及承接產業轉移項目調度、跟蹤、服務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對外招商活動的統一規劃和指導協調,提出全區外商投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產業導向要點和規劃布局建議;負責推出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項目,建立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項目庫及客戶庫,定期發布外商投資指導目錄及招商項目;負責境外招商活動的歸口管理和協調;負責全區簽約項目的履約考核工作;承擔區直招商小分隊服務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暫維持2名不變,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區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永州市零陵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