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環境保護局

永城市環境保護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城市環境保護局
  • 地點:永城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介紹,內設機構,辦公室,環保監督與科技股,領導簡介,

職能介紹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 法規,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市環境功能區劃。
(3)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負責全市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負責本局依法行政工作。
(4)監督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市自然保護區規劃,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種自然保護區申報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5)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監督全市飲食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各鄉鎮以及跨行政區域、跨流域 的重大環境問題,監督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6)監督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頒布的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環境狀況公報。
(7)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制定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規定審核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管理和指導環境影響評價持證單位的環評工作。
(8)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負責組織推廣清潔生產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擬上市企業環保情況的核查工作。
(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同;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0)負責全幣環境保護系統對經濟合作;參與組織、協調希關環境保護方面的利用外資項目。
(11)負責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參與核安全、棱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棱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12)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滅秘、保密、檔案、保衛、機關財務、信訪和公眾舉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環境保護表彰工作。管理環境保護基本建設投資、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和業務活動補助經費;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國際交流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調查研究,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政策和法規;指導、協調仝市環境保護法制建堤;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拴查,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承辦幣環保局管轄的行政複議、應訴及賠償工作,參與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與處理;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環保監督與科技股

擬訂全市開發建設活動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指導、協調全市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市管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資格認證及考核工作,負責對市管建設項目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實施全市生態保護、自然保護方面的政策法規;提出新建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監督管理壘市各級自然保護區;監督生態旅遊發展工作,負責組織對風景旅遊、名勝區等發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報批;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陡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荒演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對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擬訂全市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制全市環境狀況公報、環境統計年報;組織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狀況。組織實施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市環境功能區劃,負責編制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及削減計畫、重點區域和市轄流域污染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跨行政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的協調和重大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編制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技公關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管理全市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負責污染防治工程設計、施工單位資格審查認證;負責組織推廣清潔生產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擬上市企業環保情況的核查工作。

領導簡介

一、劉健:局長、局黨組書記負責和王持環保局黨政全面工作。
二、徐紅梅:副局長
聯繫環保監督與科技股、環境監測站。分營環境污染控制、建設項目開發監督菅理、環境統計、環境計畫的編制與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環境監測組織管理、環境科學披術研究推廣及環保產業管理工作。
三、董明:副局長
聯繫環境監察大隊、辦公室。分管環境保護現場執法、排污申報 、徵收排污費等環境監察工作、環保執,女監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及12369環保熱線電話案件督辦等工作。
四、郭玉真:紀檢組長聯繫辦公室。分管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工青婦工作、計畫生育、社會冶安綜合治理及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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