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縣鄉村振興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服務,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鄉實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九江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特編制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永修”網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縣政府編制的《永修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永修”網上查閱《目錄》。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息,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當面受理點:永修縣扶貧辦公室,辦公時間:工作日;本機關還將採用政府公報、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3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永修縣扶貧辦公室,辦公時間:工作日;
受理程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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