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鄉(鎮、場)、企業集團、縣直各部門、駐縣各單位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性統計調查和統計報表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標準以及補充制定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修縣統計局
- 地區:永修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二)組織宣傳、貫徹落實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全縣性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三)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性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場、企業集團)、各部門和民間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指導各鄉(鎮、場、企業集團)、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管理工作;審核各主管部門公開發表本系統有關國民經濟發展的統計數據。
(四)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以十年為周期的四次大型普查(農業、人口、兩次經濟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每年一次的1%人口抽樣調查等二十多項專項調查。
(五)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縣及相關縣外、市外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縣統計系統的統計信息諮詢工作,並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七)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指導各鄉鎮場、企業集團的資料庫網路建設。
(八)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幹部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科研工作,對科技網路進行指導和協調;負責全縣統計調查單位的登記發證工作。
(九)管理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和縣局電子計算機站;協助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市企業調查隊做好本縣的城調和企調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內設3個股:人秘股(信息諮詢中心與其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業務股、法規股。
下屬機構
下屬機構3個: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縣局電子計算站和縣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