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的通知》是水利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5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辦運管函[2019]657號
-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20日
檔案全文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堤防工程是防禦洪水的重要屏障,險工險段是堤防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須確保運行安全。為加快補齊堤防工程運行管理短板,切實加強險工險段運行管理,我部決定組織開展全國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的要求,深入開展已建成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摸清險工險段基本情況,逐級建立險工險段名錄,切實加強險工險段運行管理,全力保障堤防工程運行安全。
二、排查範圍
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的範圍為水利行業管理的已建成的5級及其以上堤防工程,包括河(江)堤、湖堤、海堤、防護堤、圍(圩、圈)堤和城市防洪堤等,渠堤、水庫圍堤除外。
三、組織實施
從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集中開展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工作。
(一)堤防工程管理單位自查(5-7月)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流域管理機構要結合實際,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堤防工程管理單位根據《堤防工程險工險段判別條件》(詳見附屬檔案1),深入開展險工險段排查工作。無堤防工程管理單位的,由堤防工程主管部門負責開展排查工作。
(二)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確認(8月)
堤防工程管理單位對排查出的險工險段,要填寫險工險段排查統計表(詳見附屬檔案2),並報送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確認,流域管理機構所屬工程報送上級管理單位審核確認。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管理單位要認真做好對所屬堤防工程險工險段的審核確認工作,必要時可組織專家和輔以隱患探測等手段進行現場核查。
(三)逐級建立險工險段名錄(9月)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管理單位要將本級所屬堤防工程險工險段審核確認結果,逐級進行匯總上報。堤防工程管理單位和縣、市、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流域管理機構要逐級建立堤防工程險工險段名錄。
(四)險工險段排查檢查督導(10-12月)
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專家組對本省範圍內的重點地區重點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情況進行抽查檢查,重點檢查險工險段的排查情況和日常運行管理情況。我部將適時組織流域管理機構對各省險工險段排查工作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流域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專人負責,切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險工險段判別條件,成立專家組,加強對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工作的檢查指導。對排查出的險工險段,要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堤防管理單位要堅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紮實開展險工險段排查工作,據實填報相關信息。要切實加強堤防工程險工險段運行管理,強化工程檢查和安全監測,適時開展安全評價,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堤防工程運行安全。
(三)我部將加快推進堤防工程基礎資料庫建設,對堤防工程險工險段排查結果實行網上填報、核查確認和上報匯總,網上填報具體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