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養護修理

水利工程養護修理

對投入運行的水利工程的經常性養護和損壞後的修理工作。各類工程建成投入運行後,應立即開展各項養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養護,並儘量減少外界不利因素對工程的影響,作到防患於未然;如工程發生損壞一般是由小到大、由輕微到嚴重,由局部而逐漸擴大範圍,故應抓緊時機,適時進行修理,不使損壞發展,以致造成嚴重破壞。養護和修理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工程完整、安全運行,鞏固和提高工程質量,延長使用年限,為充分發揮和擴大工程效益創造條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工程養護修理
  • 時間:20世紀60年代
  • 作用:延長使用年限
  • 包括:工程本身及工程周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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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入運行的水利工程的經常性養護和損壞後的修理工作。各類工程建成投入運行後,應立即開展各項養護工作,進行經常性的養護,並儘量減少外界不利因素對工程的影響,作到防患於未然;如工程發生損壞一般是由小到大、由輕微到嚴重,由局部而逐漸擴大範圍,故應抓緊時機,適時進行修理,不使損壞發展,以致造成嚴重破壞。養護和修理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工程完整、安全運行,鞏固和提高工程質量,延長使用年限,為充分發揮和擴大工程效益創造條件。
20世紀60年代,中國水利管理的主管部門編制了水庫、水閘和河道堤防等三個管理通則,規定了養護修理的原則是經常養護,隨時維修,養重於修,修重於搶,要求首先要做好養護工作;發現工程損壞,要及時進行修理,小壞小修,隨壞隨修,不使損壞發展擴大,還規定養護修理分為經常性的養護和歲修及大修等。1979年出版了《水工建築物養護修理工作手冊》等技術參考書籍,對工程的養護和修理提供了許多方法和行之有效的技術措施。
水利工程養護範圍包括工程本身及工程周圍各種可能影響工程安全的地方。對土、石和混凝土建築物要保持表面完整,嚴禁在工程附近爆破,並防止外來的各種破壞活動及不利因素對工程的損壞,經常通過檢查,了解工程外部情況,通過監測手段了解工程內部的安全情況;閘壩的排水系統及其下游的減壓排水設施要經常疏通、清理,保持通暢;泄水建築物下游消能設施如有小的損壞,要立即修理好,以免汛期泄水和冬季結冰後加重破壞;閘門和攔污柵前經常清淤排沙;鋼結構定期除銹保護;啟閉設備經常加潤滑劑以利啟閉;河道和堤防嚴禁人為破壞和設障,並保持堤身完整。
各類水工建築物產生的破壞情況各不相同。土、石和混凝土建築物常出現裂縫、滲水和表面破損,此外土工建築物還可能出現邊坡失穩、護坡破壞以及下游出現管涌、流土等滲透破壞問題;與建築物有關的河岸、庫岸和山坡有可能出現崩坍、滑坡,從而影響建築物的安全與使用;輸水、泄水及消能建築物可能發生沖刷、空蝕和磨蝕破壞;金屬閘、閥門及鋼管經常出現鏽蝕和止水失效等現象。管理單位應根據上述各種破壞情況,分別採取適宜、有效的修理措施。(見水工建築物裂縫處理、滲漏處理、混凝土表層破壞處理、土工建築物滑坡防治、溢洪道養護修理、水工隧洞養護修理、輸水管道養護修理、金屬結構防腐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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