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乾旱等級劃分

氣象乾旱等級,是2006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8個氣象國家標準之一,是中國首次發布的用於監測乾旱災害的國家標準,氣象乾旱等級國家標準中將乾旱劃分為五個等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象乾旱等級劃分
  • 開始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
《氣象乾旱等級》是2006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8個氣象國家標準之一,是我國首次發布的用於監測乾旱災害的國家標準,這將結束我國氣象乾旱監測和評估技術方法多,各地和各部門所得出的乾旱等級不一致的歷史,標誌著我國今後在氣象乾旱監、乾旱影響評估等方面有了統一標準,氣象乾旱監測技術和評估方法將實行標準化和規範化,乾旱監測和評估將有章可循。
《氣象乾旱等級》國家標準規定了全國範圍氣象乾旱指數的計算方法、等級劃分標準、等級命名、使用方法等,並界定了氣象乾旱發展不同進程的術語。氣象乾旱等級國家標準中規定了五種監測乾旱的單項指標和氣象乾旱綜合指數CI五種單項指標為:降水量和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標準化降水指數、相對濕潤度指數、土壤濕度乾旱指數和帕默爾乾旱指數。氣象乾旱綜合指數CI以標準化降水指數、相對濕潤指數和降水量為基礎建立的一種綜合指數。
《氣象乾旱等級》國家標準中將乾旱劃分為五個等級,並評定了不同等級的乾旱對農業和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
1.無旱:正常或濕澇,特點為降水正常或較常年偏多,地表濕潤;
2.輕旱,特點為降水較常年偏少,地表空氣乾燥,土壤出現水分輕度不足,對農作物有輕微影響;
3.中旱,特點為降水持續較常年偏少,土壤表面乾燥,土壤出現水分不足,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對農作物和生態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4.重旱,特點為土壤出現水分持續嚴重不足,土壤出現較厚的乾土層,植物萎蔫、葉片乾枯,果實脫落,對農作物和生態環境造成較嚴重影響,對工業生產、人畜飲水產生一定影響;
5.特旱,特點為土壤出現水分長時間嚴重不足,地表植物乾枯、死亡,對農作物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工業生產、人畜飲水產生較大影響。
《氣象乾旱等級》國家標準規範全國通用,具有空間和時間可比性,能較為客觀地描述乾旱的發生、發展、持續、解除等過程,以及乾旱發生程度和範圍的等級標準的乾旱監測指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