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稟論是指關於人性發生、發展與形成因素的一種觀點。與“習染論”相對。氣稟的概念最早見於《韓非子·解老》:“是以死生氣稟焉”。東漢王充明確提出:“人稟氣而生,含氣而長,得貴則貴,得賤則賤。”(《論衡·命義》)宋代理學家提出了區分氣質之性與天命之性的性二元論,認為至善如水的天命之性對於堯舜與百姓都是相同的,這個抽象的天命之性通過“氣”的中介降落到人體,人稟受這個“氣”所形成的性即氣質之性,氣質之性與天命之性一同構成人性。
朱熹是比較典型的氣稟決定論者:“稟得精英之氣,便為聖為賢,便是得理之全,得理之正;稟得清明者,便英爽;稟得敦厚者,便溫和;稟得清高者,便貴;稟得豐厚者,便富;稟得久長者,便壽;稟得衰頹薄濁者,便為愚、不肖,為貧,為賤,為夭。”(《朱子語類》卷四)由於氣稟論者承認天命之性的至善,在誇大氣稟對人的決定作用的同時,也肯定了人性的可變性。如陳淳解釋說:“氣雖不齊,而大本則一。故雖下愚,亦可變而為善,然工夫最難,非百倍其功者不能。”(《北溪字義·性》)氣稟論肯定“氣”對人性、心理發展的決定性作用。它實質上是先天因素決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