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資產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規定了民間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金融資產運營能力的評價指標,並給出對各項指標計算方式的說明。《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適用於對小額貸款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融資租賃機構、商業保理機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機構等民間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金融資產運營能力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
- 外文名:Evaluation indicators classifications for informal finance assets
- 標準號:GB/T 36379-2018
- 發布日期:2018-06-07
- 實施日期:2019-01-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24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60
- 歸口單位:全國資產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資產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截止2018年,中國尚未形成系統的民間金融監管標準體系,對民間金融監管理論的研究更多的是借鑑西方的監管理論基礎上,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來進行不斷完善和研究的。民間金融資產的評價是監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管的依據,是評價委託方、報告使用方合理使用報告的有效參考。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是資產評價機構和評價人員進行執業的依據和準繩,同時也是規範執業的基礎,是行業形象和信譽的標誌,是為市場經濟的運行提供優質服務的重要保障。並且高質量資產評價信息的產生,有賴於高質量的、統一的資產評價指標。民間金融資產的評價指標涉及上百個金融指標,由於行業缺乏整體規劃,沒有對相應的評價指標進行分類,各地方金融主管部門、企業在系統設計上缺乏統一標準,各業務系統相對獨立,數據資源的共享與利用水平偏低,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間金融業的監測分析、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與化解以及金融服務的持續改善。鑒於此,立項制定了國家標準《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20162550-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83(全國資產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調研和材料收集階段
國家標準計畫下達後,標準編制單位組建了《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標準編制工作組,確定了工作計畫及人員組成等方案。標準起草工作組成員從各種渠道收集與該標準有關的信息和資料,為該標準的制定做好充分準備。
- 分析、比較和研究
2017年3月,標準編制組對中國現階段與民間金融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等檔案,以及中國以外相關研究和管理要求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比較和研究,特別是針對中國已有的民間金融相關標準檔案進行了分析整合。
- 形成標準草案
2017年6月,標準編制組收集了有關資料,經過多次研究和討論,充分聽取各研究單位及行業專家的意見,形成了標準草案稿。
- 專家研討階段
2017年7月,召開《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研討會,標準起草工作組及相關專家對民間金融資產評價的範圍和指標項設計進行了研討,並根據意見建議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
- 徵求意見
擬計畫於2017年8月,將《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標準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18年6月7日,國家標準《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1月1日,國家標準《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廣州民間金融街管理委員會、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科技產業化促進會、廣州民間金融研究院、佛山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湖北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江蘇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廣州市小額貸款行業協會、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廣州廣建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標準聯合諮詢中心股份公司、廣州市衡譽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標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高昂、楊曉峰、廖檢文、郭超群、龔文艷、王山、邱志平、張穎、黃雙文、何斌、曾艷、程越、王雙、金繼光、肖明威、吳仲安、譚華、梁薇、馬萬鐘、鹹奎桐、劉珏、孫文峰、朱虹、張艷琦、孫廣芝、胡昌川、任雁、盧成緒、張嘯、劉志香、楊冬梅、陳偉光、劉東華。
標準目次
前言 | Ⅰ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評價指標分類編碼方法 | 2 |
5評價指標及指標說明 | 3 |
6評價實施 | 8 |
參考文獻 | 10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規定了民間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金融資產運營能力的評價指標,並給出對各項指標計算方式的說明。《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適用於對小額貸款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融資租賃機構、商業保理機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機構等民間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金融資產運營能力評價。
引用檔案
GB/T 19011-2013 管理體系審核指南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組織措施:以標準起草組成員為主,成立標準宣貫小組。
技術措施:組織撰寫標準宣貫材料,組織開展標準宣貫培訓工作。
意義價值
《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GB/T 36379-2018)實施的目的在於規範化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為民間金融資產的評價提供可以借鑑的參考依據。該標準將彌補民間金融管理體系中資產評價指標分類的空白,有利於規範民間金融資產評價行為,保證執業質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價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用科學而合理的資產評價指標分類去指導評價實務,提高評價信息的質量,進而保護各信息使用者的利益,規範和保障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同時,民間金融資產評價指標分類還有利於維護民間金融行業的整體社會形象,樹立投資者信心,防範資產評價方的執業風險,並為之提供良好的執業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