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民進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於1956年8月11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216人,列席代表56人。馬敘倫致開幕詞。周建人作民進第三屆中央理事會工作報告,王紹鏊作關於民進章程修改草案的說明。18日,周恩來、朱德接見了出席大會的全體代表,並且同大會主席團人員進行了談話。陳毅應邀向代表們作了貫徹黨的“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以及國際形勢的報告。國家教育部副部長董純才到會作了中國小教育工作和師範教育問題的報告。大會選舉產生了由62名委員、28名候補委員組成的民進第四屆中央委員會。另外,中央委員名額中還保留15個名額,其人選授權民進第四屆中央委員會根據需要選舉產生。大會以“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為指導,確定了繼續堅持與共產黨緊密合作,接受共產黨政策領導與思想領導這一方針,規定了民進的根本任務是調動一切力量為社會主義服務,並提出了五項具體工作。24日召開的民進四屆一中全會選舉馬敘倫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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