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約與邦本

《民約與邦本》是高一涵所著作品,出自於《高一涵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民約與邦本
  • 作者:高一涵
  • 作品出處:高一涵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往古政治思想,以人民為國家而生;近世政治思想,以國家為人民而設。而揭此大經大法明告天下,俾拘故襲常、陳陳相因之人心政論別開新面,自其根本改圖、以歸正極者,是為民約說(Contract Theory)之殊勛。夫立國之始,必基於人民之自覺,且具有契合一致之感情、意志,居中以為之主,製作典章制度,以表識而顯揚之,國家乃於是立。故國家之設乃心理之結影,而非物理之構形,自覺心理懸而非察,故國家本體亦抽象而無成形,非憑一機關則不克行其職務。此機關之設,必與國家同時並生,以其直立於國家之後,執行國家之職務,其勢常易於攘國家權力據為己有也。故文明各國,皆規定憲法以制之。憲法由國家主權而生,非以限制國家自身之權力,乃以限制國家機關之權力,即規畫政府對於人民布政運權之範圍者也。政府之設,在國家憲法之下,國家之起,見於人民總意之中。政府施設,認為違反國家意思時,得由人民總意改毀之,別設一適合於國家意思之政府,以執行國家職務。政府之權力乃畀托而非固有,固有之主,厥惟人民,是之謂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古今國家觀念之根本差異,即在此主權所在之一點,於此不明,縱政論盈篋,終為詞費。民約說精一微言,即在貫徹此理。是說盛行,而國家基礎奠於人民,本根益牢固而不可拔。不佞謹摘其要旨,論厥大凡,俾關心國本者,得以觀覽焉。
民約說立論之本,皆肇自主權在民。而推演其流,其於政體也,乃由極端君主趨於極端民主;其於國家政府之分也,乃由渾而之畫;其於國家主權也,始則與人民權力劃然判分,終則翕然麗合。考民約說夙分二派:曰行政契約(Governmental contract),曰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不佞所論,乃其後者。此派之首唱於歐洲大陸者,為奧塞秀(Johannes Slthusius),唱於英倫者為浩克爾(Richard Hooker),而闡揚遺蘊、發揮光大,以改正國家根本問題、造成掀天震地之偉績者,厥惟霍布斯(Hobbes)、陸克(Locke)、盧梭(Rousseau)三子。三子者論據雖同,演繹之終,不免互有出入,不佞謹探其真詮,以為誤會者告焉。

作者簡介

高一涵是民國建立後登上歷史舞台的新生代思想啟蒙者、新文化運動與《新青年》群體的重要一員,也是當時著名的政治學家與政論家。他少年受傳統教育,青年留學日本,學兼中西。歸國後積極參與新文化運動,先後在《新青年》、《每周評論》、《努力周報》、《現代評論》上發表大量政論文章和短評,並著有《政治學綱要》、《歐洲政治思想史》、《歐洲政治思想小史》、《中國御史制度的沿革》、《中國內閣制度的沿革》和《金城集》(詩集)等。其思想介於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學院派啟蒙思想家之一。其個人著述與人生歷程,體現了轉型時代知識分子在學術與政治間的複雜選擇。編者簡介郭雙林,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社會史,著有《中華賭博史》、《西潮激盪下的晚清地理學》、《八十年代以來的文化論爭》等。高波,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講師。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知識分子史,在《社會科學研究》、《天津社會科學》、《知識分子論叢》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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