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教育部高職高專規劃教材)

民法(教育部高職高專規劃教材)

《民法》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為楊立新。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簡介,

圖書信息

書名:民法(第三版)(教育部高職高專規劃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
ISBN:730006353
作者:楊立新
定價:25
頁數:0
出版日期:2005-4-1
版次: 1
開本:小16開
包裝:平裝

簡介

第三版修訂說明本教材再版之後,又發行兩年了。選用本教材第二版的院校和師生以及廣大讀者都反映本書內容簡明扼要,民法原理闡釋清楚明確,貼近現實生活和司法實踐,都很喜歡。我作為本書的主編深感榮幸,也感謝廣大師生和讀者的厚愛。按照本套教材編輯部的要求,本次修訂在體例和內容上有了較大的變動。
茲說明如下:一、按照教材編輯部的要求,在教材的每章結尾,添加本章小結和課後練習題。對此,本教材在“本章小結”中,對每章的內容都進行了簡要的總結,便於師生和讀者掌握本章的要點。在課後“練習題”中,增加了名詞解釋題,對關鍵性的名詞作出了界定;增加了案例分析題,精心選擇了典型案例,圍繞本章的內容要點設定問題,提出分析提示要點,便於教師和學生更好地掌握本章的內容。二、在每章中的關鍵部分增加參考案例。全書共選擇了60餘個典型案例,加以簡要的說明,穿插在教材內容之間,使教材的闡釋更易於理解和掌握,便於學生掌握教材的難點和要點。三、教材內容根據最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進行了部分修訂。例如,將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完全吸收到了本教材的侵權行為法編中。四、對教材的內容進行了較大的精簡,使本教材更適合於高職高專的學生使用。精簡教材內容的原則是:凡是本教材已經有詳細說明的,其他部分就不再重複;凡是本套教材設定專門課程教材的,本教材不再重複;內容說明過於詳細、複雜,不適合高職高專學生閱讀掌握的,儘量簡化。
具體的精簡內容是:(一)在第四編“債權法”中,原教材有較大部分與《契約法》教材重複。因此,在修訂中將“債的履行”、“債的擔保和保全”以及“債的轉移和終止”三章刪除。如果需要掌握這一部分的內容,請參閱本套教材的《契約法》一書。(二)由於身份權屬於親屬法的內容,應當在《婚姻法》教材中闡釋,因此,將原來的“身份權”一章刪除,相應的,將“人身權法”一編改為“人格權法”。同時,將原來的“生命健康權”和“其他人格權”兩章合併,統一稱之為“具體人格權”。(三)本教材第一編“民法總論”原來有“民事責任”一章,其內容既與本教材的第六編“侵權行為法”重複,也與《契約法》教材的違約責任相重複,因此,刪除了該章。(四)本教材的第三編“物權法”和第六編“侵權行為法”,由於這兩部法的立法正在加快進程,預計2006年初即可通過立法程式,公布實施,因此沒有作更大的改動,待該兩部法律通過之後,再進行修訂。本教材經過本次修訂“瘦身”,內容更為精練、簡明,實踐性和操作性大大加強,更適合高職高專師生使用。本次修訂,由本人進行體系重構、案例篩選和內容刪改。
楊立新2005年1月18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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