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與日常生活·婚姻篇

民法典與日常生活·婚姻篇

《民法典與日常生活·婚姻篇》是一本2023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典與日常生活·婚姻篇
  • 作者:李恆副 
  • 出版時間:2023年5月1日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頁數:208 頁
  • ISBN:9787208181892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婚姻、家庭都應是愛和責任。迄今為止,婚姻、家庭都是作為一個倫理共同體而存在的。所以,家事法領域應以家庭和平理念為導向,以夫妻互愛、育幼尊老為目標。遺憾的是,當前社會發展階段,家事爭議日益增多,法律必須更多地介入私生活領域。
本書分為案例編、熱點編兩部分,聚焦婚姻關係的締結和終止制度,即“婚姻城堡”的進門和出口——結婚、離婚。通過對一系列典型案例的梳理,展示了有關結婚、離婚的社會熱點話題——

圖書目錄

序 言 5
第一部分 案例編 7
1.未婚同居“分手費”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自然之債無強制執行力 7
2.戀愛期間贈與財物,“分手”後能否請求返還?——贈與契約的撤銷 8
3.婚前共同購買的婚房,分手後如何進行分割?——婚前共同財產的分割 9
4.婚前一方購買、婚後登記為夫妻共有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共同財產的認定 11
5.一方索要“天價彩禮”,另一方應該怎么辦?——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12
6.已經給付的彩禮能否請求返還?——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 13
7.“夫妻忠誠協定”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道德允諾難以強制執行 15
8.違反“婚約”不“迎娶”,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人身性婚約無強制執行力 16
9.同居沒領證,婚姻關係成立嗎?——婚姻的形式要件 17
10.受脅迫而結婚,可以採取何種法律保護措施?——脅迫婚姻可撤銷 19
11.對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這種婚姻還有效?——欺詐婚姻可撤銷 20
12.未到法定婚齡而登記結婚,是否一概無效?——未達婚齡結婚的效力 21
13. 表兄妹可以結婚嗎?——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婚 22
14.養父母與養子女可以結婚嗎?——直系血親禁婚 23
15.前公公與前兒媳可以結婚嗎?——法律和倫理的不同立場 24
16.配偶在網路中與他人虛擬結婚算重婚嗎?——禁止重婚 25
17.婚姻無效情形消失後,現存婚姻是否有效?——瑕疵婚姻的效力轉化 26
18.夫妻一方已死亡,他人能否請求法院確認其婚姻無效?——死者婚姻效力的認定 27
19.配偶被宣告死亡,婚姻關係的效力如何?——婚姻關係的終止 28
20.辦結婚證時一方未到場,能否主張婚姻無效?——瑕疵登記的婚姻效力 28
21.婚姻被確認無效後,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無效婚姻中的共同財產 30
22.補辦結婚登記後,能分到登記前購買的房子嗎?——補辦的婚姻登記有溯及力 31
23.被冒名登記結婚,應如何尋求法律保護?——婚姻登記行政行為的撤銷 32
24.居委會、村委會可以請求確認他人婚姻無效嗎?——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 34
25.配偶與他人發生“一夜情”,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嗎?——與他人同居才屬於法定離婚事由 35
26.遭遇家庭“冷暴力”,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家庭暴力屬於法定離婚事由 36
27.丈夫沉迷遊戲,妻子能起訴離婚嗎?——惡習屬於法定離婚事由 37
28.夫妻分居兩年,就算自動離婚嗎?——分居屬於法定離婚事由 38
29.丈夫與異性曖昧聊天,符合離婚條件嗎?——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9
30.因“三觀”不合,可以起訴離婚嗎?——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0
31.能因性生活不和諧起訴離婚嗎?——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1
32.男方被“戴綠帽子”,可以在女方哺乳期內起訴離婚嗎?——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與例外 42
33.女方分娩不滿一年,可以提出離婚嗎?——女方離婚訴權的保護 43
34.法院判決離婚後,還要去民政局領離婚證嗎?——訴訟離婚與登記離婚的不同 43
35.離婚訴請被駁回後,再次起訴能判離嗎?——離婚起訴的時間間隔 44
36.夫妻離婚,對子女的撫養事宜如何安排?——撫養權歸屬的判定標準 45
37.離婚時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一定由女方撫養嗎?——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原則 47
38. 在離婚訴訟中確定撫養權時,如何尊重子女意見?——離婚時對子女的保護 48
39.抑鬱症患者離婚時,能取得子女撫養權嗎?——嚴重疾病影響撫養權歸屬 49
40.夫妻離婚時,試管嬰兒的撫養權歸誰?——婚生子女的特別認定 50
41. 離婚後子女可以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嗎?——撫養義務的履行形式 52
42.離婚時雙方都不願直接撫養子女怎么辦?——撫養子女的義務無關婚姻 53
43.離婚時對子女的撫養費數額如何確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 54
44.離婚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增加子女撫養費?——子女撫養費的增加 55
45.離婚後對上大學的子女還要給撫養費嗎?——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56
46.被戴“綠帽子”並撫養非親生子女,可以要求返還撫養費嗎?——欺詐性撫養的救濟 57
47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能否因子女姓氏改變而拒付撫養費?——撫養費的強制性 58
48.同居分開後需要承擔非婚生子的撫養費嗎?——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 59
49.受虐待、遺棄的一方,如何獲得損害賠償?——因虐待、遺棄的離婚損害賠償 60
50.丈夫能否以妻子擅自“墮胎”為由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因其他重大過錯的離婚損害賠償 61
51.一方騙婚,另一方能否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因其他重大過錯的離婚損害賠償 62
52.對婚內出軌的一方,無過錯方能否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因其他重大過錯的離婚損害賠償 64
53.配偶出軌,可否要求對方淨身出戶?——因其他重大過錯的離婚損害賠償 65

作者簡介

王康: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民法方法與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華預防醫學會公共衛生管理與法治分會委員、上海市法學會生命法研究會會長等學術職務,並為上海市民法典宣講團成員。主要從事民法、生命倫理法、醫事法研究。
李恆: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博士。擔任中華預防醫學會公共衛生管理與法治分會委員、上海市法學會生命法研究會秘書長等學術職務。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學、衛生健康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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