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學習問答

民法典學習問答

《民法典學習問答》是2020年11月1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雅雲、李林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典學習問答
  • 作者:李雅雲、李林寶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01022611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由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副教育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卓澤淵,中國人民大學原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王利明作序推薦,全書共分十章,第一章主要介紹民法典的編纂歷史、框架結構。第二章深入解讀民法典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第三章到第九章分別對民法典總則編、物權編、契約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的主要內容進行重點概括精講,對社會大眾、黨員幹部如何學習運用這7編進行深入闡釋,並通過98個典型案例問答,使讀者輕鬆學習民法典知識,增強法律意識。第十章從帶頭樹立弘揚民法理念和精神、切實增強民法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自覺擔負宣傳普及責任等方面專門闡述黨員幹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對全書進行總結。全書語言通俗易懂,理論解釋深入淺出,文風簡潔明了,案例問答典型生動、緊扣熱點問題,是宣傳民法典的優秀讀物。

圖書目錄

序 言 卓澤淵
序 言 王利明
第一章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一、理解好民法典需追本溯源
1. 世界民法法典化之路
2. 新中國的民法法典化之夢
二、實施好民法典需先把握其重大意義
1. 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
2. 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
然要求
3. 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三、學習好民法典應先把握其框架結構
1. 民法典的形式框架
2. 民法典的制度框架
第二章 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
一、民法典的中國特色
1. 貫徹落實黨中央的部署要求
2. 體現中國制度特色
3. 以人民為中心
4.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民法典的實踐特色
1. 吸收我國民事法治實踐的成果
2. 將民法理論和民事司法實踐相結合
3. 回應民眾的現實需求
三、 民法典的時代特色
1. 回應科技發展提出的需求
2. 直面風險增多時代的挑戰
3. 回響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時代要求
第三章 總則編:基本原則基本規則
一、總則編的主要內容
1. 基本規定
2. 民事主體制度
3. 民事權利制度
4. 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制度
5. 民事責任、訴訟時效和期間計算制度
二、總則編的學習運用
1. 民法典的基本原則
2.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統一
3. 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
4. 特別法人制度
5. 職務代理制度
三、總則編有關案例問答
1. 胎兒有繼承權嗎?
2. 未成年人從事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認定?
3. 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下,哪些特別法人必須履行監護職責?
4. 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損害,救助人承擔責任嗎?
5. 受性侵未成年人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6. 網路虛擬財產能獲得法律保護嗎?
7. 英雄烈士名譽權受到侵犯,誰來保護?
8.國家機關對其工作人員的職務侵權行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9. 事業單位與改制企業“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10. 侵犯個人信息的行為表現形式有哪些?
11. 民法典對房屋徵收拆遷有什麼新規定?
12. 違背公序良俗的婚姻關係是否有效?
13.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14.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何時生效?
第四章 物權編:平等保護公私物權
一、物權編的主要內容
1. 物權制度的基礎性規範
2. 所有權制度
3. 用益物權制度
4. 擔保物權制度
5. 占有制度
二、物權編的學習運用
1. 物權制度的中國特色
2. 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3. 業主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4. 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
5. 建設用地使用權
6. 居住權
7. 不動產的徵收和公共利益
8. 善於運用用益物權
三、物權編有關案例問答
1. 借姓名買房,誰擁有所有權?
2. 墓地是否受物權保護?
3. 政府機關是否可以徵用其他政府機關的財產?
4.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費用由誰來出?
5. 住宅可以擅自改為商用嗎?
6. 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高度是否可自由決定?
7. 在同等條件下,按份共有的房屋應該優先賣給誰?
8. 樓頂加建房屋的所有權屬於誰?
9. 單位拖欠勞動報酬,是否可對單位物品行使留置權?
10. 天價烏木應該歸誰?
11.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法律意義是什麼?
12. 房地產開發商在小區內建造的會所,所有權屬於誰?
13. 個人開墾的荒地,使用權歸誰?
14. 對業主在小區內的不當行為,物業公司有權予以制止甚至處罰嗎?
15. 買到無權拍賣的房子,怎么辦?
第五章 契約編:大力弘揚契約精神
一、契約編的主要內容
1. 契約的一般性規則
2. 19種典型契約制度
3. 準契約制度
二、契約編的學習運用
1. 訂立契約的要求更為寬鬆
2. 契約未生效不等於契約無效
3. 正式確立了“情勢變更制度”
4. 契約履行要遵循綠色原則
5. 防範“直播帶貨”的法律風險
6. 認清借貸行為中的違紀與違法
7. 切實履行政府採購契約
三、契約編有關案例問答
1. 網購下單後賣家可以擅自反悔嗎?
2. 國家訂單與商業利益衝突了怎么辦?
3. 物業公司為催交物業費,斷水、斷電合法嗎?
4. 委託人可以隨意“跳單”嗎?
5. 疫情期間,房東應當對承租人減免租金嗎?
6. 店家“出門概不負責”的條款有效嗎?
7. 房屋租賃到期後,承租人續租時能享有優先承租權嗎?
8. 債務人履行債務不能時,債權人能否直接要求保證人代為履行?
9. 不是簽訂借款契約的當事人,也可以向借款人主張還款嗎?
10.見義勇為受到損失可以要求受益者賠償嗎?
11. 遇到故意低價轉讓房產以少還欠款怎么辦?
12.“什麼時候有錢,什麼時候償還”的約定有效嗎?
第六章 人格權編:加強保護人格尊嚴
一、人格權編的主要內容
1. 人格權的一般規則
2.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3. 姓名權和名稱權
4. 肖像權
5. 名譽權和榮譽權
6. 關於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二、人格權編的學習運用
1. 人格權民事法律關係
2. 人格權的專屬性及其商業化利用
3. 人格利益延伸保護
4. 對人格權行使的正當限制
5. 人格權的侵害
6. 人格權的侵害救濟
7. 關於人體捐獻、器官移植、人體臨床試驗以及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
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規定
8. 關於隱私權和個人信息
9. 關於信用信息法律保護的規定
三、人格權編有關案例問答
1.死者的名譽權是否受到法律保護?
2. 自然人是否可以隨意選取姓氏?
3.“基因編輯嬰兒”是否可行?
4. 防疫隔離中“封城令”是否侵犯了“人身自由”?
5. 英雄精神是否屬於公共利益?
6. 微信朋友圈詆毀他人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
7. “家信拍賣”是否侵犯隱私權?
8. 使用劇照人物形象是否能認定對演員本人肖像權的侵害?
9. “大鬧”單位是否侵犯名譽權?
10. 小區張貼判決書,是否侵犯個人隱私?
11. 擅自摘取死者眼角膜,是否侵犯身體權?
12. 擅用顧客婚紗照做宣傳,影樓侵犯肖像權嗎?
第七章 婚姻家庭編:堅守家庭倫理道德
一、婚姻家庭編的主要內容
1. 婚姻家庭領域的基本原則和規則
2. 結婚制度
3. 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其他近親屬關係
4. 離婚制度
5. 收養制度
二、婚姻家庭編的學習運用
1. 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
2. 把握性別平等原則
3. 把握夫妻共同債務範圍的規定
4. 把握離婚冷靜期制度
5. 把握離婚家務勞動經濟補償制度
三、婚姻家庭編有關案例問答
1.夫或妻有權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單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嗎?
2.父母可以以婚姻之名收取女兒的彩禮嗎?
3.身世之謎如何解?
4.丈夫揮霍夫妻共同財產並舉債給情人購置財產怎么辦?
5.父母出資給小夫妻購房的,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再婚夫妻如何處理婚後財產及與繼子女的關係?
7.軍官訴訟離婚中有哪些限制?如何確定其子女的撫養權?
8.收養子女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9.“以身相許”就不用還債了嗎?
10. 以“結婚”方式取得的拆遷款合法嗎?
11.離婚協定約定由一方還債的,債權人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嗎?
12.父母經濟條件好,子女就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嗎?
13.祖父母可以要求探望孫子女嗎?
14.離婚時,生活困難的一方可以要求仍居住在原來的房子裡嗎?
15.約定“不離婚協定”就可以實施家庭暴力了嗎?
第八章 繼承編:財產承續有法可循
一、繼承編的主要內容
1. 繼承制度的基本規則
2. 法定繼承制度
3. 遺囑繼承和遺贈制度
4. 遺產處理的程式和規則
二、繼承編的學習運用
1. 不能繼承的遺產的規定
2. 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和寬宥制度
3. 國家保障自然人平等的繼承權
4. 養老育幼、照顧特殊群體
5. 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
6. 列印遺囑和錄像遺囑
7. 遺產管理人制度
三、繼承編有關案例問答
1. 哪些人可以取得死者的遺產?
2. 什麼時候表示放棄繼承權才有效?
3. 放棄繼承權後表示反悔的,可以撤銷嗎?
4.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未遂,後取得其寬恕的可以恢復繼承權嗎?
5. 故意殺害其他被繼承人的一概喪失繼承權嗎?
6.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如何處理?
7. 簽訂解除收養關係協定,未辦理解除登記手續的養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8.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如何分配遺產份額?
9.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死亡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如何分配?
10. 繼承人以外的前妻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如何取得遺產?
11. 遺囑內容所附義務違反法律的,是否有效?
12. 被繼承人生前立有數份遺囑的,如何認定其效力?
13. 證明口頭遺囑真實情況的證人不具備見證人資格是否影響遺囑的效力?
14. 受遺贈人知道受遺贈後、立遺囑人死亡前作出放棄的意思表示是否視為放棄受遺贈?
15. 扶養人未實際履行遺贈扶養協定內容的,是否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第九章 侵權責任編:懲惡揚善保障權利
一、侵權責任編的主要內容
1.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則
2. 損害賠償範圍的確定
3.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4. 七種具體侵權責任
二、侵權責任編的學習運用
1.侵權責任編的保護範圍
2.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3.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
4. 用人單位的責任
5. 場所管理者、活動組織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6. 學校對學生的責任
三、侵權責任編有關案例問答
1.冒名頂替他人上學,承擔什麼民事責任?
2.見義勇為追趕肇事者,致其死亡,是否構成侵權?
3.殯儀館弄丟骨灰盒,要不要賠償精神損失?
4.勞務派遣過來的員工打傷他人,誰來負責賠償?
5.網上銷售的商品構成侵權,網路銷售平台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朋友聚餐飲酒後造成傷亡的,聚餐參加者是否要承擔責任?
7.老人上樹摘楊梅跌落死亡,景區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產品存在缺陷,廠家是否承擔產品責任?
9.醫院搶救病危患者未經其家屬同意,是否構成侵權?
10.政府機關是否可以提起環境公益訴訟?
11.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12.高壓線下釣魚觸電身亡,供電廠是否要賠償?
13.撿到的流浪狗咬傷他人,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14.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誰來負責賠償?
15.無證駕駛機車撞上傾倒的樹木死亡,公路管理局是否需要賠償?
第十章 領導幹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
一、切實實施民法典的關鍵所在
二、帶頭樹立和弘揚民法理念和精神
1.人身權和財產權是基本人權
2.權利神聖不受侵犯
3.切實保障民事權利實現
三、切實增強民法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1.增強民法思維
2.恪守權力運行邊界
3.運用民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四、自覺擔負宣傳普及的重要責任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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