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債編總論:體系化解說》是2003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誠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債編總論:體系化解說
- 作者:林誠二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年6月
- 頁數:567 頁
- 定價:69 元
- ISBN:978730004421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自然乃順,順者則通。自幼成長至大,一本自然處事待人,讀書治學亦然。大學時代常想,老師應如何教,我才能如何懂,如今得知老師教得自然,學生就懂得自然,因此,將近三十年的法律教學,即儘量地把法律很自然地教給學生。所謂很自然地教學,乃指把生硬的法律條文之意義與適用加以生活化及體系化。多年來教債總,雖多介紹先進著作,而以學生整編之講義輔之,但自覺對學生虧欠甚簽潤去多,在今學生不斷催促及先進鼓勵下,乃趁此次民法債編修正,再無可逃避之下,利用空閒歷經兩年充實修正,完成民法債編總論“體系化解說”,期能將怎么教就怎么寫,很自然地呈獻給學生,則幸矣! 本書為作者關於債法總論的研究力作。全書共分八章,作者通過對我國台灣地櫃鴉區新修訂“民法”中債法部分的龍朵棕全面分析,從債之發生到債之效力,一直到債之消滅,對“民法”中債法的體系進行了詳細的闡述。作者憑藉自己深厚的民法學學術功底,在每一章悼巴套愉的前面都設計有理論體系圖,對子一些疑難、有爭議的問題,客觀列舉相關的專嘗滲重家觀點,並設計了很多短小精悍的案例,方便讀者更好地理解債法原理。同時,引用大量的我國台灣地區的判例,與法律實務聯繫緊密,對我國民法學的研究具有推動作用。
作者簡介
林誠二,台灣省台中市人,“國立”中興大學法學碩士,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比較法學碩士,美國北俄亥俄大學及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研究,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教授。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國際貿易法等課程。主要學術著作有:頸戲趨促《民法總則講義》(上、下冊),《民法債編總論》(上、下冊》,《民法債編各論記辣境》,《民法理論與問題研究》,發表《由個案論債法上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民法上信賴利益賠償之研究》等學術論文數十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債法之意義
第二節債法之性質與法律體系上之地位
一、性質
二、地位
第三節債法在現代“民法”編制上之地位
第四節債法所規範之法律關係
第五節債之意義與性質
一、債之意義
二、債之性質
第六節債權
一、債權之意義及性質
二、債權與物權之區別及比較
三、債權與請求權之區別及比較
四、債權之實現債務
第七節債權
一、債務之功能
二、債務之基礎
三、債務之意義及性質
四、債務之種類
五、債務與責任
第二章 債之發生
第一節基本認識
一、概念
二、發生之原因
第二節契約
一、契約總論
二、契約之類型
三、契約之成立(意思表示相互對立合致
第三節代理
一、代理制度之立法理由
二、代理之意義及要件
三、代理之種類
四、代理權之本質與發生
五、代理人之能力
六、代理之效力
七、代理與類似代理之制度
八、代理權之範圍
九、代理權之限制
十、代理權之消滅
十一、代理權之授與
十二、無權代理
十三、代理實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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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代理
一、代理制度之立法理由
二、代理之意義及要件
三、代理之種類
四、代理權之本質與發生
五、代理人之能力
六、代理之效力
七、代理與類似代理之制度
八、代理權之範圍
九、代理權之限制
十、代理權之消滅
十一、代理權之授與
十二、無權代理
十三、代理實例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