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的保障

《民權的保障》是胡適所著作品,出自於《胡適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民權的保障
  • 作者:胡適
  • 作品出處:胡適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前幾天在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北平分會的席上,楊杏佛先生說了一句很沉痛的話:“爭民權的保障是十八世紀的事,不幸我們中國人活在二十世紀裡還不能不做這種十八世紀的工作。”
先進的民族得著的民權,不是君主欽賜的,也不是法律授予的;是無數的先知先覺奮鬥力爭來的,是用血寫在法律條文上去的,是時時刻刻靠著無數人的監督才保障得住的。沒有長期的自覺的奮鬥,決不會有法律規定的權利;有了法律授予的權利,若沒有養成嚴重監護自己的權利的習慣,那些權利還不過是法律上的空文。法律只能規定我們的權利,決不能保障我們的權利。權利的保障全靠個人自己養成不肯放棄權利的好習慣。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胡適(1891—1962),安徽績溪人,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1917年回國任北京大學教授,並很快加入《新青年》編輯群體,在文學革命、思想革命中發揮重大作用,成為新文化運動的主要領袖之一。他在哲學、文學、史學等諸多學術領域都有開創性貢獻,曾影響一代青年學子。在思想、教育及文化界是公認的知識領袖。抗戰時期,曾任駐美大使,戰後任北京大學校長。1949年後,寓居美國,1958年就任台灣“中研院”院長。在政治上,堅持用和平改革的方式,走民主自由之路,對國民黨當局,既有批評,又有辯護。1962年逝世於台北。編者簡介耿雲志,遼寧海城人,1 9 3 8年生。大學畢業後,一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兼任中國現代文化學會會長、胡適研究會會長等職。長期從事近代政治史、思想史、文化史的研究,著述二十餘種,發表論文和文章200餘篇,有多篇被譯成英文,其研究成果多次獲得省部級獎勵。所做胡適研究,受到海內外高度關注;所著《近代中國文化轉型研究導論》一書,已在海外出版英文版。目前正在組織編寫多卷本的《中國近代思想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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