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縣司法局是民樂縣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樂縣司法局
- 上級單位:民樂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
(二)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
(四)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五)負責擬定並指導、監督各部門單位全面落實“五年”普法規劃及年度普法實施意見,組織實施並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部門單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開展法治文化建設,負責各部門單位普法工作主體責任的落實和考評考核。負責對外法治宣傳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縣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以縣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縣政府法律事務諮詢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配合有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九)負責辦理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