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縣人事局

民樂縣人事局

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巨觀規劃,結構調整和巨觀管理,貫徹執行黨的幹部人事工作的大政方針,研究制訂人事管理政策、法規。對全縣政府系統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編制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和工資計畫,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幹部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管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基金。根據有關規定,受委託代管中央、省駐秦單位的人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樂縣人事局
  • 地區:民樂縣
  • 領域:人事方面
  • 屬性:政府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名稱,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制訂全縣人事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企業、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擬定相應的政策法規,並負責組織實施。參與進行機構編制、行政管理體制的研討。
(三)綜合管理國家公務員工作。制訂和完善全縣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方案和各單項法規的實施辦法(包括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勵、紀律、職務升降、懲戒、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縣(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考試、職務聘任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研究制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的中、長期規劃以及配套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留學生工作站的建立、管理協調工作。綜合管理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家屬“農轉非”管理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派遣和管理科技副職工作。綜合管理引進國外智力和外籍專家工作。
(五)制訂全縣人才流動政策、法規,培育、發展人才市場,負責管理縣級人才市場。研究制訂全縣大中專畢業生指令性分配計畫,指導性分配原則以及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分配派遣工作,組織大中專畢業生進入人才縣場擇業。承辦國家特殊需要的人員調配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授權人事局管理的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審批工作。承辦以縣長名義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縣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的錄(聘)用工作。 負責縣直機關國家公務員和縣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定級和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九)研究制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和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工作的具體事宜。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離休、退休和退職工作。
(十)綜合管理政府的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獎勵政策和獎勵辦法,審核上報以縣政府以上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各部門的全縣性表彰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有關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綜合管理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十一)綜合管理政府系統工作人員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軍隊轉業軍官的安置和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人事工作的調研信息宣傳工作。
(十四)負責政府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主抓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名稱

民樂縣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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