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在旅遊開發中的適應性研究

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在旅遊開發中的適應性研究

《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在旅遊開發中的適應性研究》是依託昆明理工大學,由劉肇寧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在旅遊開發中的適應性研究
  • 項目類別: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 項目負責人:劉肇寧
  • 依託單位:昆明理工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近20年的民居旅遊開發使原本專門用於建造民居的自組織建造體系處於全新的開放、多元環境並經歷著一場深刻的解構與重構變革。其在旅遊開發中的適應性研究,能揭示社區層面主導的民居旅遊開發和民居保護與更新之間的相互依存和支撐關聯。拓展和延伸旅遊開發中的民居保護更新理論。研究以自組織建造體系在旅遊開發中的適應性為切入點,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為研究對象,採用集建築學、人類學、社會學等相關學科系統協同的研究方法,探討旅遊開發中的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中自規則體系(建造權體系、建造-使用者體系、工匠及培訓體系、設計體系、文化傳承體系)的建立、作用和呈現,並以社會、經濟、文化和環境的可持續性作為基本標準建立評價體系,評價其在旅遊開發中的自主性,自發性、草根性、開放性、動態性、延續性及自我更新能力。根據評價總結旅遊開發中具有高適應性的自組織建造體系的構成邏輯、程式步驟、參與主體、協同控制等基礎性理論。

結題摘要

近20年的民居旅遊開發使原本專門用於建造民居的自組織建造體系處於全新的開放、多元環境並經歷著一場深刻的解構與重構變革。研究選擇麗江大研古鎮和束河古鎮;大理的沙溪寺登街、喜洲古鎮;黃山市的西遞和宏村為調研對象,研究了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結構構成要素、系統結構形式、適應策略等方面的問題。通過模板分析法發現:建造權歸屬、建造者-使用者關係、工匠的作用及師徒制、開放的設計方式、文化傳承等是自組織建造體系中的演變動力學元素和基本規律所在。當民居轉變為旅遊民居後,使用者-建造者系統分解為六類人群,並形成四類新的使用者建造者關係,它們是民居自組織建造體系適應旅遊開發後產生的新的特性。研究以社會、經濟、文化和環境的可持續性作為基本評價標準,構建自組織建造體系的適應性評價體系。評價體系包括一個綜合的評估框架。評價的總目標有“文化的持續性”“良好的平衡”“當地社區的經濟發展”,具體的評價指標有:“促進個體家庭的收入程度”;“促進文化可識別性增加的程度”;“促進身份認同的增加程度”;“基層社區自發參與的程度”;“社區直接受益的程度”;“社區所接受程度”。參數共五級,按百分比進行分級。研究對12個民宿進行評價,呈現出評價體系下民居的開發模式對自組織建造體系在旅遊開發中的自主性,自發性、草根性、開放性、動態性和延續性的保持以及自我更新能力的提升程度。倡導基層組織主導社區居民參與的模式,即自下而上型的居民主導、政府參與、旅遊企業支持的發展模式應為主要的民居開發模式,並提出相應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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