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論稅收

毛澤東論稅收是指在我國長期的革命和經濟建設的實踐中,毛澤東同志十分重視稅收問題。毛澤東的稅收理論主要有:(1)稅收是重要的階級鬥爭工具。在由他主持起草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與人民委員會對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報告 (1934年)》中,有“蘇維埃的財政政策,建築於階級的與革命的原則之上,因此,蘇維埃的財政來源乃是:(一) 向一切封建剝削者沒收或徵發; (二) 稅收; (三) 國民經濟事業的發展。

1942年,由於國民黨的封鎖,使根據地進入困難時期,針對當時一些人提出提高稅率的主張,毛澤東提出: 雖在困難時期,我們仍要注意賦稅的限度,使負擔雖重而民不傷。在抗日戰爭時期實行農業累進稅政策的問題上,他指出“1942年雖改取評議制度較為公平,但不公平的現象還是有的。主要缺點是稅率不確定,損害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議政府於1943年進行人民土地調查與登記,依此制定一種簡明的農業累進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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