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訶跋提法論,印度古代法論之一。毗訶跋提為一重要的吠陀神祇,虔城和信仰的化身。作為眾神的祭司,在人間的婆羅門進行獻祭活動時,會在天上為人類求情。《梨俱吠陀》中有詩句祈求他驅除邪惡、倨傲、貪婪和對敬神者無端迫害之人。因為他能高舉火炬,燒死惡魔,保護人類,所以又是正法和人間正義的維護者。本法論產生時間尚無定論,估計不晚於6世紀。現存者為不完整的殘卷。目前的樣子是由後人將不同的斷簡綴合而成的。凡可歸在這一作者名下的材料,統統分類放置,不管內容是否矛盾。用頌體寫成,只有極少數例外。所論問題主要是:訴訟事件的分類、法庭的組成、起訴、答辯、審判、判決、證人、法律檔案、財產、神裁法、債務法、物品暫存、非法售賣、合夥經營、索回贈品、違背契約、買賣失效、邊界糾紛、主僕關係、人身攻擊、搶劫和暴力行為、通姦、夫婦義務、遺產繼承、打賭和賭博,等等。視《摩奴法論》為印度神聖律法的源頭,時加引譬,並用大量篇幅給予闡釋,如關於合夥經營的利益如何分配問題,即將共同耕種、做工、經商、奏樂乃至搶劫敵國等情況一一舉例,具體說明。有關司法的部分所占比例很大。其它重要法論忽略的方面如訴訟程式的安排、訴狀的起草等皆有敘述。對於前人的箴言和準則亦有大膽解釋。這些特點使它經常作為有特色的論著為後世法論注釋家所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