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民法與判例研究(第三卷)

比較民法與判例研究(第三卷)

《比較民法與判例研究(第三卷)》是2018年1月法律法律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詹森林。

基本介紹

  • 書名:比較民法與判例研究(第三卷)
  • 作者:詹森林
  • 出版社:法律法律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月
  • 頁數:409 頁
  • 定價:7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1926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比較民法與判例研究(第三卷)》是有關比較民法和民法解釋學的論文集,比較民法是將各國民法進行比較,從而挖掘民法背後的法理。而民法解釋學,重在民法的適用,是通過對法條的解讀,來指導法律的適用。本卷的第*組主題文章“旅遊契約輔助人的民事責任比較法研究”來自於2016年4月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與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合作蘇州召開“第四屆比較民商法與判例研究兩岸學術研討會”(蘇州會議)上的主題案例研討報告。第二組主題文章“和解契約法律效力的比較法研究”來自於2015年4月在上海財經大學召開的“第三屆比較民商法與判例研究兩岸學術研討會”的主題案例研討報告。其餘學者的文章也均來自上述會議的收稿。。

作者簡介

詹森林,台灣大學法學學士及法學碩士、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1992年8月開始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98年8月升任教授,2009年8月受聘為特聘教授,2014年8月獲選為台灣大學傅斯年紀念講座教授。教學及研究領域包含契約法、侵權法、比較民法、消費者保護法。曾為北京清華大學訪問教授、煙臺大學訪問教授、梵蒂岡羅馬宗座拉特朗大學訪問教授、德國海德堡大學訪問教授、美國密西根大學訪問學者、英國牛津大學墨頓學院客座研究員。
朱曉喆,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學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2005年9月任教於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教研室,2013年6月受聘為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學科帶頭人、博士生導師。曾為德國科隆大學法學院“近代私法史研究所”訪問學者。曾獲申銀萬國獎教金、上海市“曙光學者”稱號。兼任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比較民法與判例研究所”所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教學和研究涉及民商法、比較法和法律史,並善於綜合運用比較法、法釋義學和判例分析,研究我國民法領域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圖書目錄

主題演講
債之相對性及其效力 黃茂榮
主題案例比較研究之一:旅遊契約輔助人的民事責任比較法研究
旅行社轉團中的責任承擔
——德國法的視角 申海恩
論旅遊營業人為其旅遊輔助人而負責
——從法國法談起 曾品傑
法國法上的旅遊損害責任 葉名怡
論義大利法中旅遊契約之債務不履行責任的規範構成 張曉勇
旅遊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中日比較
——以履行輔助人理論為中心 周江洪
旅遊契約履行輔助人之責任
——以台灣地區實務見解為中心 許政賢
論英美法上的旅遊經營者責任 李 昊
羅馬法中客服設施經營人的承保責任及其在現代法中的繼受和發展徐 國棟
主題案例比較研究之二:和解契約法律效力的比較法研究
訴訟上和解與裁判外紛爭處理 沈冠伶
日本法上的和解制度
——要件、確定效、定位 解 亘
義大利法中的和解契約研究 肖 俊
論和解協定的法律效力
——從法國法的比較角度探析“吳梅案”的理想邏輯 周建華
和解契約的實體法效力
——基於德國法視角的考察 莊加園
美國和解協定效力研究 商 舒
錯誤和解對於責任保險人之拘束力 葉啟洲
民商法原理與案例研究
自己與雙方代理限制之解構與重塑
——以利益衝突為導向 向明恩
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契約之適用情況
——以嘉義市市政中心新建大樓工程款調整案
“物價漲跌型”相關判決為例 吳從周
台灣地區商品責任判決之發展 郭麗珍
產品自損、純粹經濟損失與侵權責任
——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號民事裁定書為切入點 朱曉喆 馮潔語
醫學美容契約之問題研析 王怡苹
車禍傷員之急重症狀態及強制車險給付對後續醫療過失責任之影響 葉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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